新华网杭州3月31日电(记者韩振、韦慧)网聊为未成年人打开一扇倾诉大门的同时,也埋下了一颗颗危险的种子。犯罪分子利用网聊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孩子因网友离家出走的案件愈渐增多,这也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痛”。
2006年,四川破获一起利用“网聊”拐卖25名少女特大案件,犯罪团伙通过见网友、过生日等方式诱拐这些少女后逼迫其卖淫,她们中最小的只有13岁,最大的19岁。据媒体报道,2011年,天津市塘沽区一名原本成绩优秀的13岁女孩迷恋网聊,竟为男网友荒废学业离家出走;2013年,吉林一38岁犯罪分子通过网聊获得12岁少女住址,尾随其进行强奸……幼小心灵被摧残的同时,也给每一个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
一些专家和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通过对未成年少女网聊受害案件分析,有三种特点值得警惕:
一是低龄化倾向突出。“据我们分析,因网聊等原因离家出走的多是初中二、三年级的学生,年龄多在12至15岁之间。”重庆铁路公安民警告诉记者。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说,随着网络的普及,尤其是上网手段的多样化,未成年少女受到网络诱惑的概率加大。“网络展示的花样繁多的世界,与单调的家庭学校生活产生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网友的甜言蜜语、无私关怀,让她们产生了满足感和信任感,从而导致她们出走、受骗。”
二是暴力侵害突出。“我们研究发现,目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少女网聊受骗案件,都伴随着暴力犯罪行为。被骗少女往往被强奸、轮奸,甚至被杀害,在一些案件当中,犯罪分子的手段异常残忍。”王安白说,犯罪主体往往也多是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做事情往往不计后果,被抓获之后也没有忏悔的意识。
三是出现“甘心被骗”现象。王安白说,一些未成年少女被骗后,反而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即对行骗者产生好感,不但心甘情愿被骗,还会努力帮行骗者挣钱,甚至与之结成利益共同体,诱骗其他未成年少女。“一些行骗者主要是为了让她们赚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能会对她们比较‘友善’,容易让她们产生认知幻觉。部分少女于是便顺从地卖淫,甘心沦为赚钱工具。一些未成年少女被解救后,非但不指控行骗者,反而还为行骗者说情。”
社会上针对触网儿童犯罪的多发,也让家长们整天忧心忡忡,在不可能不让孩子触网的情况下,如何了解孩子的触网需求,引导孩子正确认识网络,避免孩子受到不法侵害,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拿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 脑损伤严重救治无望,家人含泪捐献小飞器官
- 温州:坠楼少年捐器官 已开始用于治疗病人的手术中。
- 偷尝禁果意外怀孕 台州少年情侣杀死亲生女婴
- 温州少年房顶“跨栏”坠楼 家人决定捐献孩子器官
- 偷尝禁果意外怀孕 台州少年情侣杀死亲生女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