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 日前,平阳县首次对将要提任干部所公示的财产情况进行抽查。结果发现,27位被抽查的拟提任干部中,有5名考察对象财产情况和前期自行申报并公示的内容有出入。平阳县组织部门责令当事人对此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不能自圆其说的,在查明实情之前推迟任命。
去年3月,平阳县对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财产首次实行公示制度,31位新官上任前一一晒了家产,有公示就该有监督,到底这些申报是否准确?一年后,平阳县从42位考察对象中随机抽查了其中的27人现有房产、本人出国(境)情况等。
1人推迟任命,4人提醒谈话
从抽查结果看,财产公示名实不符有两类情节,第一类是房产数量,涉及两位考察对象。一位干部在公示中注明,其符合公示条件的房产有两处,抽查发现其还有一处房产未上报。该处房产属于商品房,面积80平方米。该干部在书面情况说明中解释,漏报房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原产权归妻子父母所有,后产权登记在妻子和妻子姐姐名下,目前由女方父母居住。
另一位干部同样被抽查发现其未上报另一处房产,未报房产属于商品房,面积100平方米。这位干部对此解释说,这处房产已于财产公示之前出售,抽查时该处房产已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但对方一直未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因私出国(境)证照抽查结果和自报情况不符,是抽查中发现的第二类问题,也涉及两位考察对象。一位干部在公示中填写未持有因私证件,抽查时发现持有因私护照。该干部的书面情况说明写着:护照已过期,但一直没到公安部门进行销户。另一位干部在公示中注明,近三年来没有因私出国(境),抽查发现其于2012年因私赴韩国旅游。该干部解释,以为赴韩旅游免签证不用填写上报。对上述4位干部,该县组织部门进行了提醒谈话。
另外有一名考察对象,由于部分情节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对,待事情来龙去脉核查清楚后,再推迟该干部的任职发文。
车、存款、股票等均将纳入抽查
负责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抽查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探索这项制度目的是为了让任前干部财产公示这项制度得到刚性执行,在社会监督之外,再从体制内部开辟一条监督渠道。
抽查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单位。领导小组对财产公示中的疑点和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向相关单位发出查询函,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下一步,平阳谋划拓展抽查涵盖的事项,包括拟提任考察对象的机动车(船)、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投资经商、是否开办企业等方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填写的,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拒绝申报或授权的,或核查中发现未如实申报、隐瞒不报的,给予取消提拔任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处理。对核查中发现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家庭收入的情况,又无法说明的,给予暂缓提拔任用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新闻背景>>>
去年3月,平阳县出台《关于建立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该县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中入围的31位干部进行财产公示,公示时间持续7天。
公示对象为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本人的财产,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公示内容包括现金、存款、房产、机动车、有价证券、配偶以及子女投资企业、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等。制度实施一年来,该县已有超百位拟提任干部进行了任前财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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