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违规配车、违反工作纪律
金华两名干部因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被处分
2014年04月22日 09:20:27
浙江日报讯 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我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上周有4人受党纪处分。
许曹春,男,温州市洞头县北岙街道东郊村党支部书记,因公款大吃大喝,洞头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斌,男,金华市浙江通济交通公司汽车南站经理,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金华市国资委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卢旭庆,男,金华市公交集团巴士广告公司经理,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金华市国资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建军,男,金华市国土局婺城分局国土所所长,因违反工作纪律,金华市国土局直属机关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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