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灵溪大门路与康乐路路口发生城管与过路群众冲突一事。据苍南新闻网昨日消息称,苍南县公安局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目前,已对4月19日当天在现场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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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县公安部门表示,涉嫌滋事嫌疑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数人有殴打他人的劣迹前科。
其中,刘日团(男,34岁,苍南县人,有殴打他人前科)、叶存余(男,34岁,苍南县人)、吴峰(男,24岁,苍南县人)、王人茂(男,22岁,苍南县人)、李孝完(男,22岁,苍南县人)、刘安(男,30岁,苍南县人,有开设赌场罪前科,系刑满释放人员)、陈开鎚(男,52岁,云南省昆明市人)、张惟锐(男,19岁,福建省福鼎市人)、王超(男,18岁,平阳县人)、陈开宝(男,50岁,苍南县人,有殴打他人劣迹)等10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拉(男,22岁,苍南县人)、林念湖(男,30岁,苍南县人,有寻衅滋事前科)、陈宗存(男,41岁,苍南县人)、谢尚胆(男,38岁,苍南县人)等4人因构成寻衅滋事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王杰(男,29岁,苍南县人)因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现场参与殴打过路群众黄某的城管工作人员陈兴鹏(男,30岁,苍南县人)、刘荣进(男,32岁,苍南县人)、曾瑞辽(男,32岁,苍南县人)等3人,因构成殴打他人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十五日、十五日、十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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