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男子为摆脱700元欠款催讨 抢劫杀人获重刑
2014年04月23日 14:41:51
为了摆脱700元欠款的催讨,他居然起了抢劫杀人的歹意,将人杀害。近日,浙江丽水中院在龙泉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华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5月18日,龙泉市龙渊街道某村3位村民在野外一荒草丛中发现一具呈白骨化的尸体。警方现场勘查认定系他杀,并于当年5月30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华某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下半年,陈某某认识被害人吴某后,分两次向其借得1200元,之后陈某某归还了500元。
2012年下半年,吴某不断地向陈某某催讨余下的700元欠款。
为摆脱追讨,陈某某产生了杀死吴某并劫取其财物的念头,并与边缘智力人华某某合谋。
2012年11月23日上午,陈某某以介绍吴某到一家企业打工为由,伙同华某某将吴某骗至龙渊街道某村外一荒野处,将其杀害,并搜走其身上的钥匙、手机、身份证、电动三轮车等物品。
龙泉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予严惩,故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华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还对被害人亲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合并审理,判决两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21.1万元,且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完)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华志利
编辑:
朱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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