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凌晨,城西嘉南公寓一夜之间20多户人家被盗(详见快报4月21日《警戒线》版),这两天在小区业主中反响强烈:小偷到底是从哪里进的小区,又是怎样进入房间盗窃的,以后该如何防范?这些问题业主们都很关心。
前天晚上,西湖区公安分局主动走进嘉南公寓,跟各方代表开了2个多小时的警民恳谈会,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被盗业主代表都来了。
小偷翻墙进入小区
在小区待了4个小时
晚上7点,嘉南公寓物业2楼办公室,恳谈会正式开始。
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郭大队长通报了案件进展——
这次嘉南公寓盗窃案,性质非常恶劣,分局已成立专案组,案发后,也给小区业主带来了负面影响,警方深表歉意。
通过调查,小偷是20日凌晨1点进入小区,凌晨5点离开小区,在小区待了4个小时,可能是流窜的惯犯。
小偷是通过嘉南公寓和高教新村之间的围墙翻入小区的,围墙只有1米7高,比较容易攀爬,墙顶也没有倒刺,虽然围墙附近装了监控,但可惜的是,监控画面模糊,只能看到小偷的身影,无法确定体貌特征。
小偷进入小区后,通过攀爬外墙落水管以及煤气管,进入业主家客厅实施盗窃,通过警方技术员勘察,当晚下过雨,小区被盗业主家的厨房、客厅以及外墙落水管,都留下了小偷的脚印。
此案是嘉南公寓自1999年交付以来最大的盗窃案。
西湖公安分局沈副局长说,通过警方连日侦查,案件已取得了进展,有进一步消息,会第一时间向全体业主和社会公布。
小区32个监控探头
有20个基本没效果
西湖公安分局秦政委说,嘉南公寓盗窃案中,小区暴露出了很多安防隐患,大家都应当吸取教训。
嘉南公寓所在的文新派出所叶所长说,小区共有32个监控探头,已经用了13年,数量少,布局也不合理,且只有12个是红外线探头,其余20个探头基本没效果。
小区保安只有13个人,巡逻力度不够,且小区草坪灯位置太低,便于小偷藏匿,实施盗窃。
另外,嘉南公寓与高教新村之间的围墙高度不够。
西湖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李教导员向居民介绍了一些日常安全防范的常识:
物业可以考虑在落水管或煤气管上装太阳刺或防爬刺。有条件的话,给业主加装上简易报警器或门窗锁,甚至可以装红外报警器。
对业主而言,首先看看家里外墙上,哪些地方小偷容易落脚,特别是落水管、煤气管附近,离这些管道最近的窗户一定要锁牢,“这次小偷主要是进入客厅盗窃,没有进入卧室,但考虑到人身安全,业主睡觉时要记得锁上卧室的房门。”
物业会尽快拟订一套方案
改造小区公共设施
沟通会上,物业和业委会代表也先后发言。
嘉南公寓物业代表说,非常感谢警方走进小区,以专业的角度指出小区暴露出的安防问题,对于保安人手不够的问题,公司会尽快从其他楼盘调配人员过来协助,同时加强对保安的安全培训;对于草坪灯、监控布局不合理、监控探头效果不好、围墙高度不够等问题,物业会尽快拟订一套改进方案,交给业委会。
业委会王主任说,只要物业能拿出可行性方案,涉及小区配套设施的资金,业委会肯定全力配合,交给业委会成员讨论,并报社区、街道,再向全体业主公示。
文新街道代表刘先生说,会加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之间的沟通,在提高小区安防方面,一定会及时引导和督促。
业主们见面打招呼
第一句话就问:你家被偷了吗?
前天晚上的沟通会上,有5位被盗业主代表参加,大家都是听了警方介绍后,才晓得小区监控原来这么落后。
有位业主代表说,小区一夜之间20多户人家被盗,这在很多业主人生中都很难抹去。
业主童先生说,被盗后的这几天,很多邻居见了面相互打招呼,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家被偷了吗?
业主金大姐说,虽然事情过去三天了,但每当聊起这件事,她说话声音都在颤抖。“当天凌晨5点多,我自己还起床了,发现客厅有脚印后,马上下楼去找保安,结果发现岗亭里没有人值班,只能拿起岗亭里的对讲机求救。”
金大姐想想都后怕,如果当天晚上自己碰到小偷了,该怎么办?“小偷虽然进了我家,但没拿走什么东西,那些损失严重的业主,心里肯定不是滋味,以后物业催缴物业费时,我想他们心里肯定会有抵触情绪的。这次盗窃案,物业肯定没有管理好,物业工作要是做好了,业主肯定也愿意缴物业费,只有大家都和谐了,业主住在这里才会安心、放心。”
小区被盗后,业主陈先生从做监控生意的朋友那里打听到,其实家里安装一套监控防盗装置价格并不贵(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他就自己花钱装了一套,“这两天业主都在聊小区被盗的事,但就是没人主动牵头,我也在想,我家是装了监控防盗装置,但毕竟只能保我一家,其他业主怎么办?希望物业能牵个头,这样沟通才会更有效果。”
- 时隔九年飞天大盗终落网 残缺指纹帮助衢州警方破案
- 成功侦破多年盗窃案 衢州警方赴厦门擒窃贼
- 宁波支队石浦所48小时破获万元入户盗窃案
- 武林商圈两个公交站 每天平均发生六七起手机盗窃案
- 贼骨头交代多起盗窃案 车内物品被盗的车主请来报案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