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首次批量截获槟榔果实 槟榔属禁止携带进境物品
2014年05月20日 14:04:56
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台湾同胞素有嚼槟榔的习惯,赴台旅游的旅客也多喜欢在当地品尝槟榔,甚至购买一些带回给亲朋好友分享。殊不知,槟榔属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近日,检验检疫部门在玉环大麦屿口岸,首次批量截获禁止携带入境的槟榔果实,共计约130颗。
“中远之星”号是我市,也是全省唯一一条海上定期对台直航航线。5月10日,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槟榔果实。上周,该批槟榔果实按相关规定送检疫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排查。
槟榔果在中国东南沿海各地区,特别在台湾,是迎宾敬客、款待亲朋的佳果,古代敬称贵客为“宾”、为“郎”,“槟榔”的美誉由此而来。根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槟榔及其产品无论食用还是种植,均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
下阶段,检验检疫部门将根据对台直航的航线特点,对赴台旅客开展宣传工作,做好旅客进境携带物的查验工作,把好国门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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