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昨天,来自星星的“都教授”现身温州,掀起了一股不小的追星热。聚光灯下,受人追捧的明星成为很多年轻人向往的对象,但是,签约只有半年时间,市区一名六岁女童星在母亲支持下,状告经纪公司打起“解约”官司。
长相清秀甜美的小惠(化名),于2013年11月18日被温州某文化传播公司签约成为模特。
当时是小惠的妈妈李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与该公司签订的《艺人经纪协议书》。根据这份协议书约定,李女士同意该文化传播公司作为小惠的独家经纪公司,并指定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老师担任其经纪人,合同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
权利义务内容多达17项 接“私活”一次就要罚八万
小惠是在参加我市一家鞋企的活动时,与这家传播公司结缘的。
为让女儿得到更多锻炼,李女士平时留意了很多活动。李女士说,当时要参与一些拍摄活动,公司方面要求签约。
这份合同一签就是五年,权利义务内容多达17项。根据协议内容,这五年期间,小惠要配合该文化传播公司指定的机构拍摄,如果小惠要接受其他公司安排的走秀、拍摄宣传册、广告等活动,无论是否有偿都需要经过该文化公司的同意。
无论是小惠代表该公司参加的或者是经过该公司同意参加的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安排的活动,其提供的演出照片、比赛成绩等资料以及获得的荣誉使用权均归该公司所有,小惠不得擅自使用。
协议约定,小惠参加该公司为其成功接洽的拍摄电视、电影等经纪合约后,获得报酬由该公司提取50%作为经纪费用。而且报酬必须先进入该公司账户之后,再由该公司将相应提成支付给小惠。
如果小惠无故缺席拍摄一次的,该公司有权今后不再为其安排拍摄宣传册、广告、走秀等活动的机会。
小惠作为该公司的签约艺人,还必须不定期地接受公司的培训,公司规定,如果小惠参加有关MTV的拍摄、明星组合的培训等活动时,该公司将按照会员价收取费用。
该公司声明,如果小惠接“私活”一次,被公司发现就要支付违约金8万元。
就在该协议签订的同一天,小惠的母亲还签下了一份书面授权书,表明今后该公司可以使用小惠的照片用于出版、宣传、展示、展览等合法用途,使用不再经过其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照片的使用权没有期限。
但是双方并未约定解除合同情形、合同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
“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昨天,该传播公司负责人卢老师说,她之所以要求家长签订这份协议,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学生被同行挖角,以前也发生过类似事情,辛苦培养一个孩子,结果遭致挖角。
签约半年闹“解约”一纸“通知”惹争议
“不但没有赚到钱,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还要另外交培训费。”谈起半年来的经历,小惠妈妈有些愤愤不平。
不过她坦言,她带女儿参加其他一些活动时,旅费也是自付的,毕竟孩子还没有成为大明星。
而卢老师则说,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培训时,不需要花钱,如果是一些另开小灶的培训,肯定需要花钱。
在卢老师看来,家长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家长肯花钱,孩子形象不好;另一种是孩子形象好,家长不肯花钱;而小惠形象好,小惠妈妈也喜欢花钱,她对一些活动,无论是否自费,都非常热衷,这导致一些同行千方百计想争得她。
2014年4月28日,就在合同签订后半年,小惠的母亲就向该公司邮寄了解除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协议书》的通知。通知内容为“现本人郑重通知贵公司,即日起解除贵公司和本人于2013年11月18日签订的《艺人经纪协议书》。”
小惠的母亲认为,自己已经邮寄了这份解约“通知”,双方的经纪合同已经解除。但是小惠的经纪公司认为合同尚未解除。
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
小惠母亲遂以小惠为原告,自己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这份《通知》有效,并确认这份《艺人经纪协议书》已解除。
目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对话小惠妈妈
本想给孩子一个锻炼机会
其实老公是不同意签约的
记者:你具体是如何规划孩子未来的,是想让她成为一位明星吗?
小惠妈妈:没有具体规划,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记者:孩子现在上学吗,她的学习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小惠妈妈:她现在上大班,每天幼儿园放学后,还要去参加舞蹈等培训,一般都要上到晚上8点多。
记者:是她自己要学,还是你特意送她去学的?
小惠妈妈:是她自己要学的。
记者:当初签协议时,你征求过孩子意见吗,你丈夫同意吗?
小惠妈妈:孩子不怎么懂,她觉得有得玩就可以了,我老公他不同意。
记者:你签协议的初衷是什么?
小惠妈妈:给孩子一个锻炼机会。
记者:协议内容,你都看清楚了吗?
小惠妈妈:没有,内容很多,我嫌看着烦,就签了,而且对方说“这些都没关系的”。
记者:你家就一个女儿吗?
小惠妈妈:我还有个儿子,已经20多岁了。
记者:儿子你是如何规划他的未来的?
小惠妈妈:他现在还在读书,他以前什么才艺都没学。
>>>对话经纪公司负责人卢老师
家长是想让孩子出名才签的约
我们有很多和明星做宣传的机会
记者:你觉得家长出于什么考虑,与你们公司签约?
卢老师:大概是想出名吧,我们有许多和明星一起做宣传活动的机会。
记者:那小惠家长为什么又提出解约呢?
卢老师:她觉得孩子可以出去发展了,按照协议约定,她每次出去都得向我报告,否则违约得赔钱。
记者:你和家长签订协议时,对方了解条款内容吗?
卢老师:都仔细分析给对方听的,协议上面有对方很多指纹。
记者:协议是如何拟订的呢?
卢老师:是我通过律师写的。
记者:你签的孩子多吗?
卢老师:不多,平时咨询的家长蛮多的,但我们也不轻易签人,有时候一些大型活动涉及到肖像权,没办法才签。
记者:其他家长有没有闹过意见呢?
卢老师:没有。
记者:协议要求蛮严格的,孩子难免遇到其他机会,会不会因此限制孩子的发展?
卢老师:不会,孩子发展其实主要靠的是家长,有时家长带孩子私下参加一些活动,我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记者:那此次为何会发生不愉快?
卢老师:她带孩子参加活动时,却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来宣传,这是对我辛苦培训成果的“掠夺”。
记者:在你看来,温州是不是有部分家长很热衷让孩子成为明星?
卢老师:温州很多家长还是比较理智的,尽管在孩子幼儿园时期,有的家长热衷于让孩子参加各项活动,但往往上小学后,他们就让孩子以学习为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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