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节”登场 瓯海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杨梅
2014年06月09日 10:44:39
浙江在线06月09日讯 目前正值杨梅上市,“杨梅节”登场,瓯海区纪委日前发出《关于“杨梅节”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厉行节约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用公款购买杨梅,严禁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
该区规定“杨梅节”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全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用公款购买杨梅;全区各单位严禁用公款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杨梅;全区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杨梅;全区各单位机关传达室等地方不得放置各种形式赠送或购买的杨梅;严禁公车私用。
该区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上述纪律规定。全区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区纪委将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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