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去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备受关注,张新的落马和群众对他的举报密不可分。
“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93件380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3人,科局级干部89人……”昨天,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2013年以来的反腐“成绩单”。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玉秋说: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案件,经初查后已立案45人。
发布会还通报了几例典型案例,有张新案的最新进展,还有首次曝光的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案件,该案直接引发了淳安政界的“大地震”,涉及40多名淳安党员干部,涉及金额数亿元,其中7名领导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原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
张新,根据杭州市检察院的指控,自1997年12月起,在先后担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领导、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4亿余元;在收受请托人张某贿赂的同时,明知其所属企业不符合资质,滥用职权同意由张某实际控制的杭州某房产公司承接某经济适用房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市检察院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个罪名对张新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二、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案件
涉案的淳安县7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的千岛湖上坑坞北岛项目建筑容积率提高、项目推进违规提供帮助等,并收受财物。
其中,原淳安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章贻庆受贿113万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原淳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建华受贿158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原淳安县建设局长余路成受贿443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4732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派驻千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管业务负责人程福根玩忽职守、受贿,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原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副主任邵华政受贿96万余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原淳安县委常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由余杭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涉嫌行贿案,已由淳安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据相关评估公司的评估资料显示,东方公司的“阳光水岸”项目应补缴土地出让金、经营性地下空间等费用合计1.24亿元。
2013年1月23日,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考虑到“阳光水岸”住宅项目多已卖出,涉及购房者利益,所以法院选择拍卖东方公司名下的另一处在建资产——清心山庄。
当时,清心山庄起拍价高达2.15亿元,为当年浙江法院探索网络司法拍卖中的最大单。
三、富阳新登镇五里桥村主任应建军等4人贪污、受贿案。
这些村领导的手段有两个,一是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侵吞国家宅基地复垦项目专项资金,数额巨大;二是在协助政府发放村耕地项目补偿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
该案系群众举报,目前已由富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
四、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周峰、副主任王佳土等贿赂窝串案7件10人。
这些社保中心的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医保定点审批、医保检查、医保违规处罚、医保政策适用、医保软件应用、参保人员体检业务承接、人事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医院、药房负责人等20余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7件10人已全部起诉,判决5件7人。
五、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任陈强、张彬等贪污贿赂窝串案4件8人。
通过虚增助听器采购交易环节,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已起诉3件7人,判决2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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