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今天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建设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
我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96.3万人
我省现有事业单位3.11万个,正式工作人员96.3万人。
近年来,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面逐年扩大,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覆盖”,岗位管理制度整体入轨,初步实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契机,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聘期考核、竞聘上岗等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下一步将推进相关改革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事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人事管理条例》对各类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出规定,对管理的主要环节加以规范,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考虑到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和养老保险、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改革的需要,《人事管理条例》对有关管理制度只是作了原则规定,搭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为深化改革预留了空间。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的顶层设计,推进相关改革。
-新闻背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此,2014年也被坊间喻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
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6年过去了,试点地区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4年,这一誉为“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之年被寄予厚望。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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