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男子杨某让情人假冒妻子吴女士在借条上签字,吴女士直到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内情。杨某机关算尽,但最终没有逃过法官的慧眼。
6月初,江东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被告是一对宁波籍夫妻:丈夫杨某42岁,妻子吴女士39岁,而原告是杨某的朋友孙先生。据孙先生讲,去年底,杨某向他借款10万元周转,并让妻子“吴女士”在借条上共同签字,说好两个月归还,但至今分文未还。
承办法官随即联系杨某夫妻。杨某愿意调解,而“吴女士”则在电话里表示,“丈夫”可以全权代理她。
次日,孙先生来到法院,看到杨某拿出妻子“吴女士”的授权委托书和结婚证,开玩笑地说:“你老婆和照片上不像啊,本人看起来年轻多哩。”杨某顿时脸色一变。
法官检查委托手续后,发现没有吴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杨某称妻子前几天去了外地,走之前就写好了委托书。法官疑窦陡生:当时原告还尚未起诉,她怎么会“未卜先知”留下委托书?
随后,法官到派出所调出了吴女士的户籍信息,并让书记员在寄送应诉材料时,往吴女士的户籍所在地也寄了一份。6月26日,一名女子来到法官办公室。经证件、照片核对,她正是吴女士本人。
奇怪的是,吴女士称不知道丈夫借款的事,更从没接到过法院电话。吴女士当场签名,说借条上“吴女士”签名跟她的笔迹完全不同。
法官随即联系原告孙先生过来辨认。这时,孙先生也懵了:“我认识的杨某老婆不是她!杨某借钱时,签字的也不是她!”
据孙先生讲,他和杨某做了四五年朋友,聚会时对方偶尔也会带“妻子”来,就是在借条上签字的那位,眼前这位原配吴女士,他从未见过。
“我和杨某结婚很多年了,他一定是带那个‘狐狸精’见你的!”吴女士非常愤怒。
原来,多年前,杨某有了情人,经常带着去见朋友,并当面称其为“老婆”,致使朋友们误以为她就是吴女士。而杨某向孙先生借钱时,已与妻子闹僵,便让情人冒签了吴女士的名字。
孙先生知道真相后,当即撤回对吴女士的起诉。昨天,他再度单独起诉杨某。而吴女士也准备通过法院,向杨某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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