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通讯员 萧检 今日早报记者 陈洋根) 昨天,杭州萧山检察院对外通报,1983年出生的陕西男子姜某被该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去年年底,萧山陈大姐和肖先生分别被骗走120万和48万,让他们上当的是老套的“安全账户”骗局。
被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某,并不是对陈大姐和肖先生直接实施诈骗的人,姜某只是卖电话号码给骗子的网上经销商,他不仅卖,还提供维护服务。
真正的骗子目前尚没有抓到,但检方审查后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姜某要与骗子“同罪”。
萧山一主妇被骗120万
49岁的陈大姐是萧山本地人,老公经商,家境优越,陈大姐安心在家做全职太太。
还是先来回顾一下陈大姐是怎么上当的:
去年12月9日中午,大姐家的座机接到一个来电。先是“中国电信”的语音电话,按照提示转到人工服务后,一个小姑娘的声音说,陈大姐家的宽带账户在临安被人盗用了,涉嫌贩毒、网络赌博,很麻烦,建议她报警。
随后,电话里的人以报案为由,直接将电话转给“临安公安局”的“杨警官”。“杨警官”简单询问后,又将电话交领导“蒋队长”。“蒋队长”也是简单问了几句,又讲电话转给第三人,“上海检察院陈检察长”。最后“蒋队长”以帮助求情,让陈女士等待为借口,留下了联系电话,并要走了陈女士的手机号。
第二天上午8点半,“蒋队长”打来电话,对陈女士说案件很大,涉及面很广,要陈女士积极配合,还询问陈女士手头有多少现金,并以配合工作为由,让陈女士新办一张银行卡,将所有存款存入新办卡内供调查。
之后陈女士前往银行办了新卡,将74万元存入新卡,然后将新卡账号、密码、手机绑定情况全部电告“蒋队长”。
到了去年12月11日9时,“陈检察长”来电,让陈女士必须将其余现金汇入同一卡内。因此,陈女士于当天13时再将200万汇入新卡。直至当天16时拨打电信客服和临安公安局电话时,她才被告知住宅宽带正常,而且临安公安局并无蒋队长这么一个人。陈女士赶紧去银行查询发现卡内120万元被骗。
出售诈骗电话号码的卖家被抓
案发后,警方经对陈女士被转账银行卡账户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发现共有两张涉案的银行卡有转账情况。这两张银行卡内资金又转账至下级银行卡,共计涉及200余张,最终资金在台湾省被取现。
对案犯使用的0571-22838652电话调查发现,该电话绑定一个呼叫转移的杭州联通手机号15605712469,该手机在深圳使用,后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某街道一处住宅中发现该手机号在网关内使用。
2013年12月20日,姜某被抓获归案,从姜某住处搜查到电话机、电脑主机、服务器、网关、路由器等作案工具物。
姜某原本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经营网络电话号码,并提供号码网络维护服务。2013年8月份、12月份,姜某分别从他人处购入0571-22838652、15605712469等电话号码,并将15605712469号码与0571-22838652号码进行绑定,通过网关自作网络电话,出售给旺旺名为“汪米兔”的客户使用。
2013年10月份左右,上海警方告知姜某,其出售的电话号码中有涉嫌诈骗的情况。在了解了这一情况后,2013年11月份,姜某又帮助“汪米兔”制作了涉嫌用于诈骗的国家机关语音或腾讯客服的电话彩铃。
此外,姜某还多次为“汪米兔”使用的上述号码进行网络维护。
2013年12月9日至12日,陈女士就是被姜某卖出并提供维护服务的电话号码,被骗走了120万元的。
以涉嫌诈骗共同罪论处被提起公诉
此案被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根据2011年3月1日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犯罪嫌疑人姜某主观上应当知道汪米兔所买的电话号码,包括上海的和杭州的,有可能在实施电信诈骗行为,其仍然为自己获利而为他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最终导致本案陈女士被骗财物。
经审查认定,姜某结伙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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