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朱丽珍)
专门“杀熟”
谎称有能力搞到经济适用房
2013年3月,施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陈某,两人没有固定工作,钱很快就花光了。
正当两人为钱发愁时,无意间聊到了经济适用房。
施某曾参加过申购经济适用房,虽然最终没有摇到号,但对购买程序比较了解。
也正因为这样,两人发现了“商机”,也为他们行骗创造了“条件”。
他们向周边亲戚好友宣称自己有门路可以买到1600元每平方米的金竹苑经济适用房,但需要6万块钱找领导疏通关系。
听到这等好事,不少人都动心了,纷纷拜托他俩帮忙买房,并向他们支付了2~6万不等的订金。
收到钱后,为了安抚买房者,他们先是制作了假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告诉买房者,要等待机会,时机成熟后就能买到房。
就这样蒙混了半年时间,到2013年年底,有不少买房者开始催促两人交房,这两人又制造了虚假的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处文件,告知对方现在银行只收不贷,交房时间推迟至5月份。
今年5月,两人又想出了新的借口:这么多人一起看房影响不好,就将交房时间拖到了7月份,并向购房者保证,如果到时候不能按时交房,不仅订金退回,还将支付比银行利率高三倍的利息。
7月1日,其中一名购房者徐某和朋友聊起这件事,朋友觉得不靠谱,徐某这才怀疑自己可能被骗了,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婺城公安分局侦查,施某和陈某两人先后从十余人处骗取订金四十多万元,他们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4年度经济适用房
申购尚未开始受理
记者从金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了解到,今年金华市可供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大概有150套。
这些房子全部位于金竹苑小区,至于销售基准价还没确定,物价部门正在核准中。
目前,2014年度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尚未开始受理。
此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都未曾发放过2014年度《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遇此类情况要及时向他们或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求证核实,发现有欺诈行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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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经济适用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户籍、住房和经济三个条件:
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城区常住居民户口,这里的城区是指二环路以内。其中,包含了符合城区二环路以内安置条件的军人。
家庭成员包括:符合法律规定夫妻;同住一处并在同一户籍内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申请者住房条件是,现在没有房子或者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含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者经济条件是,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这个标准线具体是多少,目前还在核定中。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提供4种材料
一是《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二是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现有住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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