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进入暑假,暑运客流量增多,部分客车司机可能会趁机多拉快跑,疲劳驾驶。这些司机要注意了。
近日,台州市运管、台州高速交警两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上高速公路,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规定:一旦有客车在这个时段上高速公路行驶,最高可罚3000元。
据了解,2012年,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长途卧铺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备受各界关注。
对此,我省立即出台规定,凌晨2时至5时内,浙江高速全面禁止长途客运车辆进入;在这一时段内,进入省际卡点的长途客运车,一律强制落地休息,到早上5时之后再放行。“该规定出台后,对于违规的客车,交警部门会依法予以处理,我们运管部门也会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并约谈客车所在的企业。”市运管局稽查安全科科长冯连生说,但实际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客运车辆违规运行情况仍时有发生。
今年上半年,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营运客车凌晨2点至5点同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台州市运管、高速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了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通行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整治行动,从5月至今,台州市对全省高速公路5月挂牌督办的台州籍4家客运企业和8辆客运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据介绍,违规次数多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会被相关部门挂牌督办。
“以往以通报、约谈为主,罚款还是首次。”冯连生说,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凌晨2时到5时上高速行驶的客车明显下降。
数据显示,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客车违规上高速达100多起;今年6月1日至6月15日,仅一辆。
在该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后,近日台州市运管、交警两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对省高速交警总队公布挂牌督办的客运车辆挂牌督办期内仍有违规通行的,由运管部门处3000元罚款,并暂扣30日以下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期间禁止在台州境内高速公路通行,并责令客运企业对违规车辆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对非挂牌督办企业及客运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违规通行的,运管部门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处以300至3000元处罚。
此外,对挂牌督办的客运企业及挂牌督办客运车辆的所属客运公司,由运管部门责令企业签订《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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