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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有罪判决率等不合理考核项目 防止案件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现象
发布时间: 2015-03-13 07:55:13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王曦煜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王曦煜)今年“两院”的报告注重用数据和实例说话,有很强的说服力,也充分反映了一年来“两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惩治犯罪,纠正冤假错案,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齐奇院长建议,“两高”加强指导各省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他表示,今年浙江省法院将稳妥启动法院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法官遴选制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当前,尤其要重视做好法院队伍稳定军心的工作。主要是担心省级统管后,导致较发达地区干警的福利补贴被取消,收入不升反降;担心省级统管有可能使中院基层院失去地方党政的支持,在属地“孤军奋战”,执法办案有时反而难度加大;有些审判员、助审员担心实行法官员额制后,自己已经取得的法官身份难以保留,等等。

  他说,对浙江法院而言,处在案多人少最突出的省份,司改是在办案重负荷之下进行的,决非“轻装上阵”。对此,我们既要进一步阐明司改的重大意义,坚定法治的理想追求,又要及时释疑解惑,给大家吃上“定心丸”。

  同时,齐奇院长建议“两高”加强指导,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浙江法院将着力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通过审判程序,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现象。

  目前,诉讼中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有着强大的惯性。建议“两高”加强指导公检法司各家,取消刑事拘留率、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完善刑事司法相关工作机制。

  齐奇院长还提到,新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施行,法学界评价它的最大特点就是突出了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不再为基层党政工作“护短”。

  据介绍,新法作出了一系列更严格的新规定。一是立案改为登记制,明显降低了行政诉讼立案门槛。二是扩大了受案范围,还增加了对政府部门“红头文件”的附带审查。此外,还排除了征地拆迁案件中,对“钉子户”原来可采用的先予执行强制措施。

  齐奇院长表示,5月1日新法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将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必将倒逼基层政府执法不可任性。

  此外,齐奇院长还建议,将“加快建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公民代码、法人代码三项基础性制度”纳入十三五规划。破除背后的部门利益问题,务求强势推进,早日建成。

标签: 法院 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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