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廖小清 黄宏 翁浩浩)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开发区越来越多,但开发区一直存在立法先天不足的问题。陈利众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快立法,让开发区的发展能得到法律上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陈利众代表说,开发区在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目前,开发区已由过去以出让土地、组织管理土地开发为主的机构发展成为现在的工业化新城区,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其管理职能也不断增加。
“尽管地方一直在努力推进开发区立法,很多省(市、区)也制定了相关管理条例,但至今没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开发区的法律体系。”陈利众代表说,对开发区而言,现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最高级别就是省级地方法规,不能完全满足开发区这一特色模式的发展。
陈利众代表建议,通过立法解决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主体地位模糊、管理权限不断被弱化和事权分离、责权分离等问题,既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对区内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又为开发区的规范发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