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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季强:应尽快出台《中医药法》 让中医药更好地为中国人服务
发布时间: 2015-03-15 07:38:51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

   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关于全国人大工作的报告里,专门提到了今年将进行中医药法的立法工作。

  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透露,中医药立法今年有了很大进展。“通过对中医药的改造,提升质量,形成好药群,企业市场做大了,就有规模效益,价格都会比较合理,促进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作为来自中成药制药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更是疾呼:尽快出台《中医药法》。

  制定《中医药法》

  已迫在眉睫

  本次两会,胡季强领衔提了一个议案,要求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出台《中医药法》。他用3句话解释了原因:“是保护中医药的发展,从而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需要;是弘扬五千年灿烂的中国文化,使中国医药走上世界的需要;是有效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建立国际传统知识保护标准的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需要。”

  传统的中医药具有“简、便、廉、验”的特色和优势,是解决13亿人口、尤其是9亿农民医疗保健问题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中医药综合性法律,现行的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总体上比较分散,不能全面统筹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未能充分反映中医药的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对中医药的保护扶持缺乏有效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胡季强说,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92个国家颁布了与草药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传统医药立法方面明显滞后,这不仅与我国作为中医药大国的地位不相称,而且也影响了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

  “因此,制定《中医药法》已迫在眉睫。”

  单独设置“传统中医药”

  类别的执业资格

  在制定《中医药法》时,胡季强说,要作出一系列准确鲜明的规定。比如,“因为中医药和西医药是两个相当不同的医药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体系,所以,你不能用西药的标准、管理体制等来要求和管理中药,要采用不同的管理政策,实行‘平等地位,平级管理,平行运作’的原则。”

  “同时,因为真正的传统中医必须亲自掌握所用中药性味质量的第一手情况,这样才有把握开方用药治病,所以,还要实行‘中医中药不分家’的管理原则。”

  又比如,中医药从属于应用基础科学,强调临床类执业资格和职称、职级评定中对实践能力和疗效考察的重要性。所以,要改变现有医药教育及科研成果考核体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体系等相关制度设置。

  “同时,为了确保传统中医药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不被错误认识和不当经济利益歪曲、误导,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单独设置‘传统中医药’类别的执业资格以及医药临床教育、科研、技术等领域的职称、职级管理制度。”

  除此,胡季强还提出,在指导思想上,要明确坚持《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明确“中西医并重”原则,明确“把中医药和西药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方向;从知识理论上,要确保传统地道中医药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的传承有法可依,明确“以继承为基础,以创新为补充”的中医药工作方针;从人才培养上,中医药院校必须将培养中医药专业人作为基本目标。大学专科及本科学历教育不再开设“中西医结合”专业,增设“中医全科”专业以便服务基层。同时,鼓励医药临床从业人员深入钻研,首先成为合格的“术有专攻”的专业人员,严格禁止医药临床从业人员跨越执业资格类别行医用药。

标签: 中医药 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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