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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网购就是“喜刷刷” 谁给预付消费念“紧箍咒”?
2016年11月17日 11:25:20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方令航

  预付式消费,一方面有利于商家快速融资、吸引客户、促进消费,另一方面也让市民获得了一定的实惠。作为一种营销手段,预付卡本应是实现“双赢”的消费方式,却因一些商家的不良行为而被打上了“不诚信”的印记。预付式消费存在着市场发卡主体无准入门槛、相关法规缺乏强制力、事后监管不力、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记者获悉,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预付卡市场乱象,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加强预付资金的管理,并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剁手节”过去,预付消费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健身、美容、美发、早教、购物、吃饭、洗车……生活中似乎哪儿都离不开它。”市区柳湖花园的王女士钱包里,预付卡就有七八张,预付金额从200元到7000多元不等。但有时听说“某店铺关门了”“某老板跑路了”等消息,也时常让她觉得这些预付卡有些“折磨人”。

  消费被预付卡“绑架”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第一张预付卡是5年前办的美发卡。当时美发店营销活动中,预付卡充值500元打八折,1000元打六折。因不了解美发师水平,她先选择预付500元。做完头发后效果还可以,于是从500元升为1000元。“八折和六折能差100多元呢。”之后王女士一直在这家店美发,每次卡里钱还没有用完,为了享受新的折扣就不断充钱。后来美发师换了几个,美发技术参差不齐,但因价格优惠且卡里一直有钱,她也就一直将就着用到现在。最让她后悔的,是一时冲动办了一张5800元的减肥养生卡。王女士说减肥项目并没有什么效果,想退卡又只能退20%。最后她只好继续“花钱买罪受”。

  市民周女士也感到被预付卡“绑架”了。拿着一张已不能使用的夏季游泳卡,周女士说,该卡是暑假时某游泳馆搞活动时办的,因为月卡比单次划算,王女士就办了月卡。但孩子去了几次后开始感冒。就这样,月卡只用过4次就过期了,算起来还不如单次更划算。

  不少市民表示,除了网购平时钱包几乎都被预付卡“占领”了。“其实并不想办卡,但是单次消费实在太贵了,不得不办卡。”市民郑女士道出了大多数人的办卡心理。对更多消费者来说,花这么多钱办卡当然会担心,但完全按照原价消费又太贵,只好承担风险办理预付卡。

  预付卡消费投诉多

  如今,无论是吃饭、美容、看电影,还是健身、洗车、早教,甚至连路边的果汁摊都可办理预付卡,有的按次消费,有的则以年为计费标准。“可以充100元,打八折,没有使用期限。”记者调查时,市区秋滨一果汁店业主回答。“有书面协议吗?”记者问后对方一脸惊讶:“自愿办理,不办就按原价。”

  在市区江南一家连锁减肥机构,预付卡金额从1000多元到50000元不等。“交费后我们会给你建个档案,没书面合同,收据会开给你。”销售人员说。记者调查发现,经营者销售发行预付卡没有完善的审核与合理限制,甚至无须申请和备案,几乎是随心所欲地发行预付消费卡。而且与商场预付卡最高限额1000元的规定相比,社会商业机构的预付金额是多多益善。

  使用预付卡消费,不少市民遭遇了商家跑路、承诺服务不到位等纠纷。如市民李女士今年春节时办了一张保健按摩卡,充值2800元。上个月发现按摩店已人去楼空,几经周折找到按摩店老板电话,对方称已经亏损做不下去了。考虑到维权成本,李女士只好自认倒霉。李女士说这已经不是先例,几年来她的美容卡、餐饮卡、洗车卡有商家跑路的,也有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使用的。

  201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网络共处理消费者诉求777.76万件,而预付卡服务成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之一。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预付费(卡)服务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提供服务质量差,与办卡时宣传不一致、不兑现服务承诺、消费者购卡容易退卡难、经营者关门歇业无处追偿等。主要涉及健身、摄影、美容美发和洗车等服务行业。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长征分析,预付卡消费多数关系到民生,纠纷涉及面广。由于消费者在办卡时多与商家无书面约定,导致在退卡退款、维权时陷入困境。预付卡纠纷维权成本高,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实际赔偿的也较少。

  预付式消费期待“双赢”

  目前,规范单用途预付式消费的法规主要是商务部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该法规的适用范围仅限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现实市场行为中,该“管理办法”的非强制性让企业报备的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经营者不主动备案,完全依靠自觉和良心,一旦经营不善或关门、跑路,消费者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即使有备案,也未严格按比例预收资金。毛长征说,也有罚责太轻、执行效果差的问题。“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最高罚款仅为3万元,并且由地方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实际操作中很困难。

  实际上预付卡只是消费市场的一个侧面,说到底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也是一种法治经济。只有拯救市场信用危机,才能增强公众对市场的信心,激发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目前江苏、深圳等地试行或正在规划预付款消费逃逸的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上海财大浙江学院党委书记黄宏伟教授建议,建设商家征信系统,将商家的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

  “预付卡的信用危机具有普遍性,监管部门可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将相关企业信息录入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包括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注册地址变更、注销、场地租赁到期未续租、装修停业以及近期消费投诉等情况。”黄宏伟说,“信用体系建设应多部门联动,企业一旦上榜‘黑名单’,将承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重后果。这样,他们才不敢失信。”

  目前,预付卡消费在法律法规方面仍缺少明确的规范支持,存在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盲区。除了谨慎选择预付消费提供商,毛长征也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预付额度少、服务周期短的预付式消费,办卡时一定要明确约定预付卡功能、使用范围、退款条件等细节,特别是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

标签: 预付卡;消费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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