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宁波或将全面实施“黑名单”公布制度 保障食品安全
2016年08月31日 08:41:23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陈飞

  浙江在线8月31日讯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新兴业态逐渐兴起,网络订餐、食品微商、私房菜、进口食品等消费群体扩展迅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挑战。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建议,要统筹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黑名单”公布制度,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加大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跟踪监督议题,今年,常委会在前四年连续监督的基础上,对2012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推进工作开展“回头看”,专题听取和审议五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为全面了解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还首次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在11个县(市)区开展了社会公众问卷调查及满意度测评。

  从调查情况来看,有10.05%的受访居民对本市食品安全状况表示不满意,低于对全国食品安全状况不满意率近5个百分点。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5国家《公共服务蓝皮书》“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改善最大的城市”中,宁波位列第三。尽管总体平稳,但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高发期还将持续。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调研报告中指出,相关网络第三方食品销售平台,食品安全把关不严,暴露出虚假宣传、低门槛、无资质、不规范等诸多问题。进口食品需求旺盛和农村“宴席帮办”兴起,也进一步增大了食品安全风险。报告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努力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该报告还建议,要研究制定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制度,统筹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面实施“黑名单”公布制度,促进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力度,不断增强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标签: 食品安全;黑名单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