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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1日起去舟山海钓要持证 休闲渔业活动不受限制
2016年12月26日 05:25:16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林上军

  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林上军)拥有1300多个岛屿的舟山渔场,被国内外钓客称为“海钓天堂”。近年来,海钓客急剧增加。

  为保护海钓渔业资源,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舟山市于近日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地方性法规——《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明年3月1日起,相关经营组织、个人到嵊泗马鞍列岛、普陀中街山列岛两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区海钓,必须持有“海钓证”。

  根据舟山海钓协会的不完全统计,现在每年到舟山的海钓客约60万人次。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一些破坏性的垂钓给岛礁渔业资源带来了很大压力。

  一位协会会员介绍,10年前去岛礁边垂钓,如果是海钓高手,一天能钓五六十条以上的鱼,现在一天能钓五六条就不错了。

  “再不保护,就没有什么可保护的了。”舟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光明说。

  根据新出台的《条例》,申请海钓证件主要分经营组织(如海钓俱乐部、渔家乐)和个人,还要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从事海钓活动的个人应当向保护区所在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海钓证。”张光明说,根据每个岛礁的资源状况,海钓证的数量将有所限制。

  《条例》规定:未经许可在保护区内从事海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反海钓证载明的鱼类、可捕标准、限额、区域、季节等要求的,都会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没收船舶、吊销海钓证。

  由于和《条例》相关的两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区中,包括了俗称的“东极岛”、枸杞岛、花鸟岛等度假胜地,在这些地方,海上垂钓是一项很受游客喜爱的娱乐项目,很多游客担心,《条例》实施后会受到影响。

  对此大家可以放心:《条例》规定,“休闲渔业活动中的垂钓”不需要海钓证。

标签: 海钓;条例;垂钓;舟山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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