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
坚持以深化改革和推进信息化破解难题 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攻坚之年。各级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搭建司法大数据管理服务等平台,以信息化重塑审判执行流程,实现在线实时管理、实时统计,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决策,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的深刻变革,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各级法院坚持以信息化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以司法改革需求引领信息化发展,着力破解难题,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成巡回法庭总体布局,进一步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新设4个巡回法庭并于去年底正式办公,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两年来共受理案件4721件,审结4573件。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在巡回法庭实行审判团队模式,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与巡回法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同一平台办案、同步在线管理,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坚决制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另设条件限制立案做法,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简化立案程序,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创新立案方式,上海浦东法院开发“二维码”自助立案系统,案件平均立案时间只有15分钟。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三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出台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建立2338个专门诉调对接中心,419个法院开通在线调解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山东省出台地方性法规,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法治轨道。安徽、山西、湖北、陕西等地法院在村居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浙江杭州余杭法院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无缝衔接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实现一网办案、快速处理。完善特邀调解制度,邀请各方面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支持仲裁机构化解矛盾,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15.3万件。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532.1万件。
四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基本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全国法院产生入额法官11万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上海、广东、海南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1.9%、 22.3%和34.8%。切实解决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开发智能审判、庭审网络巡查等系统,实现案件网上流转、审限监控等功能,铸牢规范审判权的“数据铁笼”。实行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强化错案责任追究。
五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刑事案件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四川成都、浙江温州法院大力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促进庭审实质化。贵州法院推动公检法三机关数据共享,积极探索统一证据标准。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适用罪名达到23种,覆盖全国基层法院90%的刑事案件,规范刑罚裁量权。
六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实现简案快结、繁案精审。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全国基层法院适用民商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717.9万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66.7%。
七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50个法院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通过网络进行随机抽选,推行大合议制等举措,更好地发挥陪审员作用。全国22万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06.3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