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赵文君、齐中熙)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拟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要解决执法监督条条太多的问题,职责不清,有必要对执法监管部门进行整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院院长余兴安说,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针对市场主体,有利于促进对企业、对机构的监管,重在维护市场秩序。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要当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守护神”,努力打造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构建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技术支撑相互衔接的监管新模式。
方案还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晓燕建议,全面加强规范企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提振企业家的信心,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有效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