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何要控制药价?集中招标采购能否降低医院药价?平价药店零售价的利润是如何产生的?杭城医院有无降价空间?……
昨日,记者采访了杭州市物价局李爱国局长。
政府必须控制药价
李爱国局长说,药品是特殊商品,从药品消费(患者)的被动性和销售(医院)的垄断性来看,政府必须控制药价,原因有三:对药价实施监管是保护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的利益;对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是从价格改革的实践中得来的经验:20世纪90年代初期药价也曾放开,在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药品市场出现了严重供过于求,药价不但不降反而大幅攀升,药品购销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高折扣、大回扣等现象;三,放眼全球,对药价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控和监管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尤其是日本、德国、法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都对药价实行监控,并在近二三十年内逐步建立起了政府控价机制。
市场上10%的药品由政府定价
流通领域内的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其中10%的药品由政府定价,90%的药品价格由企业作主。
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有1500余种。其中,国家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的有600余种,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的有900余种。
药品定价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政府定价的药品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地方按规定增补的部分品种);另一部分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特殊性的药品,包括专利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并由国家统一收购的避孕药品和器具、计划免疫药品。
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全部由企业自主定价,品种约12000余种。
政府定价药品主要有两种管理形式:一是制定最高零售价。对列入国家及省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专利药品和一、二类新药,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通用名称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二是部分特殊药品制定出厂、批发和零售三个价格。对这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政府制定的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执行。原因是国家对这类特殊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均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并实行特殊的价格管理办法。
制定药价有复杂的程序
制定药价并不是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国家在制定药价时有一套完整的程序。该程序主要包括市场调查、分析汇总、地区衔接、专家评审、成本调查、集体审议、公示实施等几个步骤。其中在专家评审阶段,将召开有临床、药剂、质量标准、卫生经济、药监、价格等方面专家参加的评审会。
必要时还要进一步听取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以及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最后,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定调药品价格。在价格方案正式执行前7天,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平价药店”低价之谜
目前,国内零售药店经营的药品,一般在4000种左右,属于政府定价的药品约200种。
“平价药店”凭什么以低于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降价促销?谜底就在于亏本销售的那部分药品只占“平价药店”自身经营品种中很小一部分,而大部分药品价格都是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平价药店的降价利润空间与以下方面有关:一是进价低。“平价药店”一般流通环节少,交易方式和回款期限灵活,生产厂家还可以再给价格折扣。二是费用低。“平价药店”一般都是新开张的,药店职工工资等费用支出少,没有包袱,加上采取与厂家直接结算,少进快出,库存小,积压资金少。三是薄利多销。“平价药店”不追求单位药品销售的差价率,而追求从扩大销售总额中获取利润最大化。四是挣返利。目前,一些药厂为了促销,除了批量定价时给折扣,到年终结算时还会给销量大的药店返利。五是最高零售价不到位。对某些品种的药品来说最高零售价与实际出厂价之间还有空间,这就为“平价药店”降价竞争提供了条件。
医院药价虚高另有原因
李爱国局长认为,药价虚高,表面上是价格监管问题,实质是体制和机制问题。
近年来,国家为了遏制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势头,先后16次出台降价措施,已降低800多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的零售价格(平均降幅15%),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约200亿元。
然而,药价却仍然虚高。李爱国分析主要有四大原因:一是医疗机构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医院在药品供应中的垄断地位又使药品零售环节缺乏竞争,市场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药品具有被动消费的特点,一方面人们患病就必须寻医,必须用药;另一方面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对药品没有进行比较和选择的余地。二是药价越高,回扣越多,医疗机构的效益越好。三是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导致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过度竞争。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6700多家,而流通环节批发企业达到17000多家,普遍存在规模小、费用高、品种趋同、市场竞争激烈等问题。生产经营企业为了扩大份额,就把价格折扣作为推销药品的主要手段,药品市场的竞争便演变为价格折扣的竞争。四是药品消费环节缺乏费用制约机制。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杭州市目前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占社会药品零售额的80%以上。虽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一直倡导和鼓励开放药品市场和完善市场体系,通过市场竞争来降低药价,却从来没有出台过要求医院只能在本地医药公司采购的规定。
医院药品仍有降价空间
此次,杭州市属12家医院降价的215个规格品种中,西药零售价平均下降幅度为12.6%,中成药为6.98%。那么,杭城医院的药价是否触到了底线?还有没有继续下降的可能?物价部门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有三点:
一,医院药品进销差率仍然过高。今年3月份,市物价局对部分医院40个常用品种规格药品价格调查显示,平均进销差率高达60%左右。二,医院药价高于药店。近日,市物价局到天天好大药房随机抽查30种药品,经与市属医院药价比较,发现医院的药价平均要比药店高出48%左右。三,列入降价品种太少、覆盖范围过窄。据了解,广州市2002年通过招标采购药品,所有市、区、县67家医院都大幅降低了医院药品价格,涉及药品总额10多亿元,占用药总额比例85%,降价药品10567个品种,降价让利于患者金额达到了1.83亿元。而杭州市医院这次降价仅市属12家医院,215个规格品种,降价金额50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