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日消息(记者 周娜)都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接踵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却让老百姓一次又一次地对食品安全问题打上了问号。省人大代表、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雷廷掷地有声:加强食品质量监管,让老百姓吃的放心,势在必行。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记者和吴雷廷代表就食品安全监管的的问题,有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现象
记者: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前些时间,还发现了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苏丹红(一号)的进口食品或原料。您是怎么看待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
吴: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有关部门也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全省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一直徘徊在80%左右,我省的食品安全工作仍十分突出。去年,震惊全国的“阜阳奶粉”事件后续查处过程中涉及我省苍南等地的劣质奶粉生产企业;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多次曝光金华火腿、苍南肉卤制品、绍兴黄酒等产品。老百姓吃得还不是很放心,食品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症结
记者:如今对安全食品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频频发生。您认为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吴:一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尤其是农村消费者。二是监管部门多,职能交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了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之外,还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等部门,各部门都职责分工,如工商管商场等流通领域,技术监督局管生产环节。但是,“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七个部门管不了一个菜篮子”,存在着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的问题,导致了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上出现空白地带。
调查
记者:我们知道您在做食品安全问题的议案前有过一个关于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调查,能不能具体谈谈?
吴:我们在调查中有这样一个发现,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结构并不合理,有相当一部分是作坊式生产。个体工商户约占到了食品加工企业的一半以上。这些食品生产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常常受到企业自身实力的限制,不仅投入小,工艺落后,而且质量管理基础薄弱,相当企业未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如何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建议
记者:您认为在对食品监督管理的加强当务之急要做的是什么?
吴:立法的完善。缺乏进一步的法律支撑,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宁波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执行出厂检验的就占到了55%!多数企业对产品出厂检验仍停留在感观检验上,甚至不经过任何检验就直接出厂。即使配备了部分出厂检测设备的企业,也不能保证其对产品都进行逐批检验。食品加工企业出厂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很不理想。我认为,纳入国家质检总局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应当包括所有的加工食品。
记者:对于今后的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吴:首先,宣传很必要,尤其是加大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和安全防范意识。第二,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职能,加强各食品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多管齐下,还可以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综合执法。第三,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结合我省的实际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企业生产条件等具体情况,修改完善相应的法规措施,分类、分步地落实出厂强制检验措施,给执法部门提供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第四,依法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于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不能简单地关停并转,也不能按照规模经营企业要求,搞一刀切,必须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从法律层面上对小作坊的监管进行必要的界定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