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0日上午,来自杭州社会各界的14名代表会聚一堂,就《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是杭州市本届人大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而从2005年7月1日起,类似这样的立法听证会、座谈会将越来越多。在前天闭幕的杭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设定论证办法》获得通过:今后,提交给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只要涉及到拟设定行政许可的,都要先经过百姓关。
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率先,可以有效地将百姓的知情权时效大大前置。
政府设许可,百姓要参与论证
“办法”规定,法规案的提案人应当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范围内就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如,有无上位法的规定;确需实施行政许可的理由;拟设定的行政许可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拟设定的行政许可的成本效益评估等等。不仅如此,法规案的提案人在论证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论证时,还要有与拟设定的行政许可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等代表参加,并且听取他们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
无百姓意见,人大拒绝列入议程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路江通介绍说,以往,杭州市一些部门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共性的毛病:起草单位对拟设定的行政许可没有充分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拟设定的行政许可比较随意;有的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有的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
此“办法”获得通过后,提案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法规案时,应同时提交体现出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等情况的论证报告。否则,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把该法规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议程。
贵在坚持,把立法论证推向公众化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一位专家表示,杭州的表率作用值得肯定。最好再率先革除一些继续发展中面临的弊病:如成本代价太高,组织者抱有“搞一次、就要搞好”的心态,所以听证会搞得很隆重,准备个把月,在宾馆租会议室等等,办一次听证会通常要花几万元。而且,也不排除搞了一二次就开始有厌烦情绪的可能。因此,要使立法听证成为常态,就要改变观念,立法听证就是个公开收集意见的会议,不是个招商会,不需要高档到宾馆去开会,人大或者政府部门自己的会议室就可以举行,听证会也可以分多次举行;而且,听证程序要尽量简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