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杭州市委组织部了解到,为促进杭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杭州市委最近集中出台了8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
这八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中,《中共杭州市委全委会对区、县(市)党政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投票表决办法》、《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实施办法》尤其引人关注。
党政“一把手”投票表决
《中共杭州市委全委会对区、县(市)党政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投票表决办法》适用于市委向省委推荐的区、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建议人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提任人选。
其中,区、县(市)党政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名,提交市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市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由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从决议制到票决制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挥杭州市委全委会在选人用人上的决策作用。”相关人士表示。
按照规定,市委全委会表决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公布市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市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一介绍拟任人选、推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用理由等情况;全委会对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
审议时,全委会成员是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以及与拟任人选或者推荐人选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等程序后,全委会成员对拟任人选、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在投票表决的时候,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表决时,拟任人选、推荐人选获得同意票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方能通过。 全委会投票表决未获通过的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一般一年内不得就同一职务再次提交全委会投票表决。
干部“两圈”细到邻里关系
今后,领导干部任职前,除需要进行原有的工作考察外,还需过另一道关:将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这“两圈”说说清楚。
据《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实施办法》,“两圈”考察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的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该办法不但适用于市委、区、县(市)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对其他各类干部的考察,也应该注重了解干部生活、社交方面的情况。
有关人士解释,这项考察将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年度报告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等制度结合。
实施办法中,每一项规定都非常详细。如个人修养就包括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领导干部将被考察生活态度,包括是否积极向上,兴趣爱好是否健康文明,生活作风是否严谨正派,廉洁自律是否一贯坚持。
社会交往包括遵纪守法、公众形象、社会责任、社会公德、交往对象和邻里关系等。
家庭生活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经济收入等情况。细致到领导干部对子女教育是否严格,是否尊老爱幼,有无因亲属关系要求搞特殊化,夫妻关系是否和睦,家庭收入是否正常。
领导干部需要通过口述或书面形式向考察组提供家庭地址、家庭主要成员、个人爱好、家庭重大事项等有关情况。而考察组将征集群众、当地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最终通过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一一作出公平的评价。
同时,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发放干部社区生活联系卡、聘请组织部工作监督员、设立干部监督电话,畅通信息渠道。
其他六项改革事关重大
其他的6个文件是:《杭州市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实施办法》、《杭州市干部差额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中共杭州市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杭州市委常委会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
这六大文件也从各个方面明确和完善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