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8月27日讯 昨天上午,湖州街34号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0岁的小伙子张明差点命丧车轮下。
而事故的起因是司机、骑车人都漠视了路口竖立的那块交通警示“让行”标志。
碰撞惊醒梦中人
上午8:30,湖州街34号前的马路上,突然“砰”一声巨响,接着是一声刺耳的刹车声。
“不好,有人出事了!”附近一家修车铺的姜师傅从睡梦中惊醒,顾不得穿外衣就冲出屋外。
姜师傅看到,一年轻男子倒在血泊中,身边一辆自行车的轮胎还在转动,而100米外,停着一辆货车。
姜师傅赶紧报警。伤者被送到市二医院急救。
伤者是重庆人张明。下午1:30,张明的主治医生姜启周介绍,张明头部因受到货车尾部猛烈撞击,导致开放性、粉碎性颅骨骨折,目前已无生命危险,但还需进一步留院观察。
“停车让行”形同虚设
拱墅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杨警官告诉记者,根据事发现场留下的刹车痕迹判断,由南向北行驶的货车,当时时速在80码以上,而根据事发现场的勘测,张明当时正骑自行车由东向西横穿马路。
湖州街34号边有一条村道,通往附近的蔡马村。估计当时张明就是从这条村道出来,过湖州街。这段路上没有斑马线。
那么这么一个危险的岔口,难道没有警示标志?
记者在湖州街34号村道附近看到,醒目地竖立着一块八边形交通标志,上面红底白字写着一个“停”字,湖州街与东西向村道交叉处,划有白色双实线,为停止线。
据介绍,八边形标志是“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
但记者在路口做了一个小统计,短短半个小时内,从这个路口通过的25辆车中,13辆车减速通过,未停车让行;其余12辆车甚至连刹车灯都没有亮,便高速通过。
事故责任双方都有
昨天傍晚,记者了解到该起交通事故的初步责任判定:伤者、肇事司机共同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
由于肇事司机没有留意路口的“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行驶,而伤者张明骑自行车横穿快车道,违反了交法新规:行人骑自行车穿越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的规定。
漠视让行标志引发的事故上升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原来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是车辆超速行驶,而根据交警部门对上半年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看,不遵守让行标志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已超过20%。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让行标志不是一种摆设,驾驶车辆时要按照标志提示让行,以免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