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林谈浙江确保农民权益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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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5日 22:40: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3月5日讯(记者 徐晓峰) 3月5日晚8时,浙江代表团在北京德宝饭店召开记者集体采访会。香港南华早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关于资源节约型社会想问王松林先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前不久公布了一个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他建议政府从目前将农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的垄断性的角色中逐步淡出,让集体所有土地的代表农民和发展商直接对话,这样农民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也可以减少与地方政府的摩擦,请问王松林先生您为这个建议是怎么想的?
王松林回答说: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从建设用地的利用在法律、《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没有修改之前只能按照现行的法律在这个法律范围内办事,这个叫做依法行政。现在我给你们介绍一些情况,就是我们中国的土地实施用途制。现在土地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农用地,包括耕地包括牧草地,包括养殖水面,保证领地也是农用地。第二是建设用地,就是现在城镇建设包括交通等等用地。还有一种是未利用地,就是荒山、荒滩没有利用的土地。现在我们的用途制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必须进行行政许可,要批准。这叫做用途制。批准的依据就是现在土地的总体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为农用地的就是农用地,要变成建设用地就要政府的行政许可。而且中国是实施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还要占用一部分耕地,要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量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所以现在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这个审批都要严格地规定。农民的地如果直接可以跟用地者发生关系也就是说农民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那就规避了政府的审批,这样子就会造成无序的状态。我认为这样做在现行法律中是不行的。现在征地补偿标准,安排失地农民方面政府还要做大量工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我们浙江省前几年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说我们现在征地的价格不是按照法律里几倍几倍地算。因为现在征地的补偿价格,土地补偿费就是被征地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劳动力补助费前三年年产值的4-6倍,这样算起来一亩地的补偿费很低,低的地方有的地方不到1万元。我们变成综合价把土地划片分等定级,根据土地的位置,根据土地利用的条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完了以后一片一片,最好的定一类,每亩多少钱,现在最好的一亩补助农民21万,比原来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这样在征地补偿上要适当地调整。让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失地农民失去土地以后,怎样使他们有一个生活保障。所以我们浙江省建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去年年底据统计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民有170多万,占了我们失地农民的三分之二左右。下一步我们要扩大基本保障面,通过三、五年的时间进一步适当提高区片综合价标准等等,让农民的利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徐晓峰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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