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被称为博客侵权第一案的官司再次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被指用真人真名写自己“第三者”经历的当事人一方对博客日志全部否认,甚至不承认日志系其本人所写,其律师当庭表示不排除采取反诉,维护当事人名誉权。
再次开庭,案件已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陶女士亲自到庭(陶女士即早报去年11月22日报道中化名的圆圆),另一方当事人阿洁(被指控的“第三者”)并没有出现。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留下诸多疑问。
-没有证据证明“第三者”身份?
“两人官司前根本不认识,也没有非法同居关系。”阿洁的代理律师否认其当事人与陶女士的丈夫李某先前就有“普通朋友”关系。
这位律师说,阿洁是在惹上官司后才认识李某的,此前并没有过交往。陶女士也没有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丈夫与阿洁之间先前就存在非同一般的关系。对于阿洁的身份,律师承认阿洁是1982年出生、杭州某大学英语专业2005届毕业生。
而陶女士则认为,博客日志《××与××的感情记录》里,不但真名真姓详尽记录了阿洁与自己丈夫的缠绵交往过程,而且还多次提到其本人,日志里还有两人之间的短信往来情况记录,这就是阿洁作为“第三者”的有力证明。
-博客日志是谁写的说不清楚?
在官司开打之前,陶女士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将99篇博客日志全部保存,并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但这同样遭到了阿洁代理律师的反驳。
阿洁一方认为,这只能证明博客网上确实有这99篇日志记录,但不能证明该事情确实发生过,也没有证据证明阿洁就是当事人、日志就是由阿洁本人所写。
其代理律师认为,日志的写作者注册填写资料显示为黑龙江人,IP地址也不能完全指向阿洁,因此其诉讼主体不符。同时,阿洁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供证明,指出陶女士从去年3月份起就与丈夫、公公婆婆关系不和,已向法院提起离婚。5月份两人分居。随后李某也于同年6月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但均未得到支持。正是在这段时间内,博客日志出现,因此不能排除有人借机制造李某有外遇的假象,从而达到多分割家产的目的。
律师指出,在博客日志事件中,阿洁也是受害者,并且不排除采取反诉,维护其本人的名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日志只是文学作品不能当真?
陶女士说日志里很多文字和图片在丑化她形象的同时,大肆进行讽刺和挖苦,使其本人名誉和身心都受到莫大的伤害。
陶女士及其律师当庭出示了多份下载的带有丑化陶本人相片的博客日志,逐点评论。此外,陶还出示了医院病历和心理治疗证明。
对此,阿洁代理律师认为日志不同于日记,即使日志是使用第一人称写的,也不代表就是真人真事,日志只是文学作品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必当真。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陶女士要举证证明自己因为名誉权受到侵害,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和受损害的相关程度,但陶女士出示的证据都无法证明这一点。
-中国博客网将成第二被告?
在第一次开庭前后,只要输入《××与××的感情记录》,99篇日志大部分可以在网上找到,但昨日记者再次上网查找时,网页已无法浏览。
昨日的庭审现场,陶女士手中还有一份追加被告的申请,申请将最先出现《××与××的感情记录》的中国博客网追加为第二被告。据陶女士代理律师介绍,他们在第一次开庭前就向法庭提出申请,但不知什么原因未得到准许。
陶女士此次官司并没有提出索赔请求,只是要求判令被告(阿洁)停止对其名誉权侵害,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由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道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对此,中国博客网副总裁王冬杰说,网站注册用户有权发表文章,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删帖。如果当事人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按网站的要求提供书面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申请,证明涉及的就是其本人,网站将会采取措施。
王冬杰还特别强调,博客日志是网友展示个性、抒发情感的平台,而不是攻击他人的平台,在目前技术尚不能达到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反动、色情帖可以自动屏蔽),他希望广大网友能够自律,而博客网将一如既往地完善相关技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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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授挨骂
中国博客网面临被告
陶女士的名誉侵权官司没完,最近,南京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陈堂发诉中国博客网侵权官司又将开庭。
去年9月,陈堂发发现中国博客网的“长套袜”网页上,一篇名为《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志里,博客主人“K007”用“烂人”、“猥琐人”、“流氓”等语言形容他。陈堂发向中国博客网反映自己受到侵害的事,希望网站能删除《烂人烂教材》的帖子,但被拒绝。在作了证据保全后,陈堂发向所在地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博客网站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由于中国博客网所属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但被驳回,目前正在上诉过程中。
在记者提及此事时,王冬杰说,陈堂发教授是在与博客网交涉时没有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才遭拒绝的,他希望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