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不是要进去的呀?”听到判决结果后,金某终于害怕了。就因为心情不好拿小区里的车子解气,昨天,他成了杭州因划损车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连划7辆车造成损失3600元
50岁的金某家住朝晖。去年2月8日,他与妻子拌了两句嘴,心里一直不舒服。第二天,他在停车场停好车,借着酒兴,拿起汽车钥匙就往旁边的汽车上划,一连7辆车遭殃。
这一幕被保安撞个正着,并报了案。
判处拘役6个月
金某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7辆汽车上的划痕,造成车主损失共计3600多元。昨天在法庭上,面对法警出示的照片、钥匙等证据,金某一一点头承认。“那天酒喝多了,我会吸取教训的,车主赔偿我也一定做到位,希望法院从轻处理。”金某表示,7位车主除了一位未联系上,其他的都已做过赔偿。
下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金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金某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根据杭州市中院《关于若干犯罪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中的规定,如果该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汽车被划伤事件屡有发生,因为取证难度大、损坏金额小等原因,肇事者很少得到惩处,这次的判决能给这些肇事者一个威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