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旭金低着头,在威严的警徽下,他面有愧色。就是他,今年2月27日凌晨伙同他人在杭州城东公园内用锯子将少女青铜雕像的脚踝锯断,并将其窃走(青铜雕像价值38000元)。次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永忠伙同他人将盗窃的青铜雕像销赃至建德(本报曾有连续报道)。
昨天上午,在杭州江干区东方商城广场,他和其他17名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犯罪嫌疑人被杭州警方执行公开逮捕。
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比实际损失大很多
来自警方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杭州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案件多发,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除了“2·27”城东公园少女铜像被盗案,另外几起案件也性质恶劣。
今年2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唐成坤伙同潘显钧、刘永庆等人在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赵家村路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线四段(价值人民币4880元),造成17盏路灯不亮,长约680米的路线无照明。
今年2月22日凌晨时分,犯罪嫌疑人黄志军伙同他人驾驶汽车、携带工具窜至祥符镇石祥路和巨州路交叉口万谷纺织厂背后围墙外,以攀爬电线杆的方式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约160米,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造成公共用户通讯中断达4小时。
今年1月5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方智明伙同他人经事先踩点预谋,携带手推车、大力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租用小型汽车窜至西湖风景名胜区少年儿童公园,趁夜间无人之机,盗窃公园内十二星座解说铜牌十二块(价值人民币35460元)和铜质人像雕塑两尊。
警方表示,此类案件造成的物质损失算不上巨大,但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却要比物质损失大很多。
专项行动中破获此类案件百余起
据悉,杭州警方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杭州警方在城区以打击盗窃、破坏市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燃气、交通设施以及城市雕塑、景观、环卫等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在郊区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等城市公共设施及收销赃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战果是破案百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
警方表示,下一阶段杭州公安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严打击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城市形象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把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昨天被执行公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是外地来杭的年轻人。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大处着眼他们来到杭州都是抱着成为“城市建设者”的目的,可由于种种原因,走上了歪路。
“城市建设者”的身份无庸质疑,但倘若提出“城市保护者”这一身份,或许他们的脑子里还没有形成这样的意识。从“建设者”到“保护者”,是一种理念的飞跃。为了实现这样的飞跃,除了其自身的反思,我们的城市也需要营造人人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