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员工宿舍每间限住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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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11日 09:43: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对全省“多合一”建筑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多合一”建筑(含出租房)是指集生产、库房或经营与员工集中居住为一体的两种用途以上的地上建筑。层数不超过6层、高度不超过24米、总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建筑。
员工宿舍禁用液化气
标准要求,建筑的不同功能区应进行相应等级的防火分隔。建筑内严禁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生产场所严禁存放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危品,因工艺需要存放量不得超过一天的使用量。
员工集中居住、走道、储藏室等地方严禁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建筑内如需设厨房,宜为独立防火单元。锅炉房不得布置在员工集中居住地方的下面或贴邻。
门窗严禁设置铁栅栏
员工集中居住的地方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通道,如有困难可利用屋顶平台、相对独立阳台等空间为避难场所。建筑的门、窗严禁设置铁栅栏等阻碍人员疏散的东西,安全出口门的门锁不应采用普通锁具,宜采用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或推闩。窗户如确需设置铁栅栏的,应开设逃生出口。
每间宿舍限住8人
员工集中居住的地方,员工数量不应小于每人/2.5平方米,每间房间住宿人员最多不应超过8人,每幢建筑总人数不能超过25人。同时在走道和房间配置逃生绳或软梯等逃生装置。
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的PVC管。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加热电气设备以及60瓦以上的大功率照明设备,严禁使用明火。超过10平方米的宿舍应设应急照明。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陈子阳 王燕平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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