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一男四名被告人,年龄最大的(主犯钱航,男)1983出生,最小的还未满18岁,然而就是他们导演了杭城最大的网上卖淫案。
昨天,下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钱航因在缓刑期考验期内再度犯罪,缓刑判决被撤销,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和其前罪(盗窃)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两名女青年小兰和小婷则因介绍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另一名未成年女嫌犯同样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主犯在校就犯罪仍不知悔改
钱航是杭州人,曾是一所大学的学生,2004年4月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判刑而中断了学业。
随后钱航当起了模特经纪人,并注册建立了个人网站,他很快发现了更能“赚钱的方式”。从2005年5月起,钱航在“杭州网论坛”、“19楼论坛”、“163聊天室”等网站发布帖子,以物色“私人助理”和“雇主”的方式,先后组织卖淫十余人次,并从中收取介绍费。同年11月9日,钱航在组织张某到杭州某大酒店进行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钱航被抓后,警方从他的笔记本电脑中查获了半年来他与近50名嫖客介绍卖淫女的聊天记录。之后陆续有15名涉案人员被抓捕(未被起诉者已作出其他处罚)。
女青年追求时髦自甘堕落
如果没有与钱航结识,小兰和小婷今年该有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了。
小兰和小婷在自己的供述和辩解中证实,她们看到网上有招募商务导游和礼仪小姐的帖子后,就通过QQ与钱航联系,在钱的劝说介绍下进行卖淫。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小兰和小婷还互相将对方介绍给嫖客。
被钱航拉下水后,两人又先后把魔掌伸向了身边的朋友。已有的证据证明,小兰和小婷在2005年7月至10月间,共5次介绍朋友给嫖客。
两人将得来的不义之财都用于购买化妆品、衣服等高档消费了。
母亲带着未成年女儿自首
小丽(化名)是4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1988年6月出生),至今还未满18周岁。案发后,由母亲带着向警方自首。在3月30日开庭时(不公开审理),母亲还亲自出庭为女儿辩护。
母亲承认女儿有介绍卖淫活动,但不是主犯,并且没有从中受益,希望法院看在女儿自首又是未成年人的份上,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认定,小丽在2005年9月下旬就曾先后3次介绍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