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已经死亡,病历却写“好转”。发生在浙江温岭第三人民医院的王梅兰死亡案件,经新华社和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和当地卫生部门的高度关注。目前,温岭市卫生局已要求温岭第三人民医院立即辞退见习生陈政杭,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立案调查。
13日下午,温岭市卫生局紧急召开本市医疗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医政、护理工作领导会议,通报了“住院病人王梅兰在温岭第三人民医院外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调查结果勾勒了王梅兰死亡前的最后一段生命历程:3月18日住院治疗;4月4日以后病情好转,进入康复阶段;4月24日中午,王梅兰未和医院打招呼擅自离开;4月28日下午3时30分,王梅兰感觉稍有头晕及下肢无力回到病区,当班医生给予降压药治疗后血压趋于稳定;4月28日4时30分,也就是最后一次测血压5分钟后,护士发现病人再次失踪,立即打电话给病人家属,但未联系上。
由于科室医护人员认为其病情较轻,且有第一次回家记录,考虑患者可能已经再次回家,因此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和向医院领导汇报。一直到5月4日病人家属来院告知,院方才知道发生了意外。
卫生局还专门对5月2日上午,也即病人已死亡后,医院的“病情好转”记录开展了重点调查。调查显示,5月2日,负责日常病情记录的见习生陈政杭上班时发现,王梅兰病史中已有5天没有病情记录。根据温岭市第三人民医院有关规定,对三级护理病人(王梅兰自4月7日起实行三级护理)5天内至少需记录病情1次,对未及时记载病情的医护人员,医院应给予相应处罚。因担心受到批评处罚,陈政杭凭主观擅自虚构了病历记录。
此时恰逢五一放假,因为交接班等原因,两名医生都未及时对病情记录进行审核。因此,当天这份病情记录没有主管医师的签名。
温岭市卫生局日前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分析调查情况,责成三院切实查明情况,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深刻检查。
“尽管是个案,但它暴露出我们医疗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教训深刻。”调查组一名负责人表示,王梅兰院外死亡事件暴露出了医院在管理方面的深刻教训:一是住院病人的管理制度上存在较大缺陷,特别是住院病人外出请假制度不完善、追踪联系不密切;二是对见习医生带教工作不够重视,带教老师对见习生指导不够,监管不严;三是部分医护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对病区内住院病人的去向动态管理不到位,相关责任落实不力;四是院主要领导对医疗事件安全意识较淡薄,对发生的医疗事件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能及时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