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查机关一年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3万个兑奖60人10万元
本周是全省检察机关一年一度的“举报宣传周”。昨天,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3万多个。初步估计,查处案件中近三分之一来源于群众举报。
去年5月,一名中年男子走进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检察长接待了他。该男子反映,在杭某事业单位一负责人涉嫌贪污5000元。这个数额是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的最低立案标准。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认真对待,并很快将线索移送到杭州下城区人民检察院。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方检察官说,因为举报人的配合,此案调查进展顺利。一个月后,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中心原主任姚国伟涉嫌贪污一案水落石出。姚国伟侵吞单位公款8.6万元,法院认定其中4.6万元是挪用。
今年2月,姚国伟被下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后,举报人得到1000元奖金。此案的进展过程中,检察机关与举报人一直保持联系,及时向其反馈。
省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副处长张建斌介绍,全省各检察院都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群众举报。去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60人,奖励金额10万多元。
虽然检察机关一再承诺绝对为举报人保密,而且检察机关内部有保护举报人的制度,但匿名举报仍占了三分之二。
张建斌说,匿名举报不利于调查,也不利于向举报人反馈。所以希望群众尽可能做到实名举报,同时举报的内容要有根有据、实事求是。在举报后,如果检察机关有需要,更希望举报人能积极配合。各级检察机关接到人民群众的举报后,通常是在3到5天内将线索按管辖权限分流移送到相应的检察院,在3到6个月内向举报者反馈查处进展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