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寄思念,文明守底线。踏青祭祖、缅怀先烈……这些清明活动,看似寻常,但可能也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风险。
为守护清明平安,传递文明新风,今天我们用5个身边小故事,厘清清明祭扫、踏青中行为边界,让这个特殊时节更有温度与分寸。
01
“币”须避雷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不得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清明选购祭祀用品请认准正规商家的合规产品,不要购买印有人民币图样、封建迷信图案的违规祭祀用品,文明祭扫从选对祭祀用品开始。
02
无烟祭祖更安心

法官提醒:
据统计,祭祀用火是引发我国森林草原火灾的首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或者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清明祭扫禁明火,既是守护青山,也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
03
最好的纪念

法官提醒: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国推行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在实行火葬的地区,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方式。公墓应当以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推行墓位和墓碑小型化,并划定一定区域实施生态安葬和骨灰格位安葬。告别不必要的铺张,归于自然是最好的纪念。
04
一张自拍,一次警示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将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清明期间,前往烈士陵园、纪念碑等场所祭扫时,请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以庄重、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
05
定时“冒烟”的邻居

法官提醒: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但普通家庭短期临时安放亲人骨灰不影响他人的,不属于违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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