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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9年12月15日 20:57:59 来源: 浙江在线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

  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

  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

  2019年6月25日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

  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

  为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在我省落地生根,结合实际,现制定贯彻落实若干措施。

  一、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思想根基

  牢记浙江“三个地”的政治责任,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当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生。

  1. 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省、市、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

  2. 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工程,组织千支宣讲团万名宣讲员深入基层宣讲。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3. 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的研究,形成一批重大研究成果,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党性教育品牌。

  4. 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利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政治体检和党性分析。

  5. 用好南湖革命纪念馆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办好浙江红船干部学院,进一步发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

  6. 深入开展省情、形势、政策教育,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在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上不动摇、不折腾,扎实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7. 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质量提升计划,实现省属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覆盖、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程全覆盖。坚持和完善省领导到高校开展形势政策宣讲制度,提高对师生的政治引领和人生价值塑造能力。

  8. 深化党员干部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与贯彻实施党的基本方略紧密结合,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思路、工作部署、政策措施与党的政治路线、党的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

  9.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合格党员标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0.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宣传文化阵地、学术论坛、社团组织等的管理,打击政治谣言和恶意炒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当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排头兵。

  11. 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最高的政治原则和最大的“德”,作为一切工作的根和魂。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践行“两个维护”上的带头示范作用。

  12. 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期望,拉高标杆、砥砺奋进,以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实际成效体现浙江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13. 健全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把落实“两个维护”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责和考核内容以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方面,作为政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

  14. 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头等大事,强化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建立贯彻落实机制,在认真传达、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反馈情况,推动浙江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

  15. 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与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部署安排、分工落实、督查问责、成效考评等工作机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严格执行不走样、不变通、不打折扣。

  16. 完善地方党委对同级国家机关领导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地方国家机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国有企业、各类学校、社会组织等的章程,确保党的政策主张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这些组织贯彻落实。

  17. 坚持省委集中统一领导全省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委各专门议事协调机构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18. 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着力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等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

  19. 站稳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的政治立场,坚持对上负责与做好本地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高质量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改革试点等政治任务,主动服务服从全国大局。坚持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作为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办好民生实事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把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规章和群众自觉行动。

  21.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工作条例和实施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和农村、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规定。

  三、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政治功能

  坚持不懈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责任,切实提高贯彻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能力、推动本地本部门改革发展的政治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政治能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能力。

  22. 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推进“六个浙江”建设、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上,推动各级党组织在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23. 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入推进村级班子整固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提升三大行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4.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做实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全面推进业委会党建和物业企业党建。

  25. 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建。制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

  26. 创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开展整园建强、整楼推进、整线突破、全面提升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实施新生代企业家政治事业“双传承”计划。

  27. 加强机关党建,积极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深化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职能。

  28. 坚持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属性,深化增“三性”、去“四化”,把加强政治引领、服务大局、服务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衡量群团组织工作的标准,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9. 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坚持省委常委联系高校、企业和党员、群众、高层次人才制度。坚持并完善省领导牵头主持重点调研课题、牵头抓重要工作落实、牵头联系重大项目制度。

  30. 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开展各条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把手”专题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工作复杂的地方、部门历练,到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火线前线磨砺。

  31. 把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考核内容,作为使用依据,在大是大非面前、风口浪尖重要关头、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和提升领导干部斗争本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勇于斗争的“战士”、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坚决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努力在党内营造敢于同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的政治氛围。

  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政治清明

  驰而不息建设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坚持全党服从中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2. 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开展忠诚教育、“守纪律、讲规矩”模范机关建设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33. 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实行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全覆盖督导。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正确辨别和坚决清除“两面人”。

  34. 积极倡导以“三严三实”为底色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内政治文化注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化,以发展党内政治文化带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5. 制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建立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对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的,记录在案。坚持对干部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

  36. 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推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借贷、违规持股、违规房产交易等行为,重点查处“四风”方面顶风违纪问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37. 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建立公共资源网络交易、严格规范招投标、推广运用“政采云”平台等管理机制,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提高防范廉政风险水平。

  38.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贯彻实施办法,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削减“文山会海”,精简检查考核创建评比等活动。力戒官僚主义,整治“为官不为”、责任缺失、担当不足问题。

  五、强化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

  39. 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工作部门要协同推进相关任务落实。

  40.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

标签: 责任编辑: 余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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