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至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杭州举行。记者 李震宇 摄
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记者 蒋欣如)12月22日至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明年1月中旬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彪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批准3件报批法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对“一府两院”3个工作报告稿的意见。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王浩表示,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十项重大工程”,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向新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即将顺利完成,“十四五”即将圆满收官。在这个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浩强调,“十五五”即将开启,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在全面融入、主动跟进、凝心聚力上下功夫,助力明年一季度开门稳、开门好、开门红。要深入谋划新一年人大各项工作,坚持“走在前、作示范”的定位标准,推动落实“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走深走实,结合自身职能推动实施好“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优化提升“8+4”经济政策体系等重点工作,紧扣法治浙江建设20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打造标志性成果,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力打造各领域法治化实践典范。要精心筹备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把各项准备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更好凝聚全省人民的共识和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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