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8日讯(记者 翁宇君)7月18日,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7月25日下午至28日上午在杭州举行。本次会议将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总人数为15名。
根据会议的议程安排,此次会议期间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以及预决算有关情况,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情况等专项报告;将审议《浙江省审计条例(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草案等。
要求旁听的公民,请于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
以下为公告原文: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7月25日下午至28日上午在杭州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决定》,本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两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以及预决算有关情况,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情况等专项报告;审议《浙江省审计条例(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草案等。
现就公民旁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会议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凡是杭州市户籍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本次会议旁听人员不多于15名。
2.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507927;传真:87058056;申请时间: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
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会议议程及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
4.参加旁听的公民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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