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李心怡)11月28日,国务院食安办举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绍兴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继杭州市、宁波市后浙江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为了发挥地方积极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展现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之一。
近年来,绍兴市不断探索区域食品安全治理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创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涌现出了“智能阳光厨房”“校园食安智治”“特色食品作坊集聚发展智慧共治”等一大批优秀实践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绍兴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向好,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较2016年有了大幅提升,实现了6个区、县(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满堂红’。”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浙江省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提升至99%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实现十连升,国务院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持续位列全国前列。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已有9个列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明年温州市、台州市也将迎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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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食品安全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