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4日讯(记者 李心怡)消费是民生、是烟火,也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今天上午,浙江召开“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重要举措。记者获悉,今年浙江将继续锚定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目标,着力打好“123”放心消费组合拳。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1”是开展“一个创建”。
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坚持“全省联动、全域拓展、全民惠享”,今年重点要培育10个左右放心消费示范县,到2027年底,力争全省50%的县(市、区)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县标准。
“2”是办好“两件实事”。
第一件实事,就是开展“放心消费惠民行动”。突出惠民利民,重点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商圈、放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现代放心农贸市场,新培育一批无理由退换货单位。
第二件实事,是开展“执法亮剑护民行动”。聚焦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违法、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车辆检测机构报告造假、互联网广告违法、违规医疗收费、殡葬行业不当价费等八个重点方面,严肃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是强化“三项举措”。
第一项举措是公开投诉信息。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现消费投诉信息可查可溯,让消费者知情,请消费者“用脚投票”。
第二项举措是信用联合惩戒。归集、评价、运用消费领域信用信息,使信用成为经营者的“健康证”,让投诉多、口碑差的经营者付出失信的代价。
第三项举措是社会监督共治。消保委、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共同发力,全力破除商家“霸王条款”、行业“潜规则”和各种“消费陷阱”。
此外,记者了解到一组数据:2023年,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8%,超过预期目标2.3个百分点;网络交易总额超过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域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分别增长28.9%和16%。“品质”、“美好”逐渐成为浙江放心消费建设的代名词。
去年,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共处置消费投诉举报2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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