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4日讯(通讯员 张范 见习记者 孙婧宜)5月14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打防经济犯罪 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护航2024”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和“护企优商”十大典型事例。
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护航2024”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侦办的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4年2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经侦大队收到案件线索称,黄某在担任某民企五百强企业副总经理期间在公司收购股权项目中收受股权出让方好处费2000余万元。拱墅经侦大队立即进行排查,依法立案后赴北京、重庆、江苏等地对涉案人员黄某、宋某、张某、刘某等开展统一抓捕。目前主犯黄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二、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侦办的沈某洁挪用资金案
2024年2月,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经侦大队接报案称,某贸易公司财务沈某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账户账款70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洁已归案,并对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经查证,沈某洁利用财务工作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700余万元转至个人名下账户,用于其个人高额消费。
三、安吉县公安局侦办的“3.19”某对外投资企业内部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4年2月,安吉县公安局在走访中发现,某对外投资企业一名外派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为境外供应商非法牟利,给公司造成500余万元的损失。经工作,安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于4月中旬将出逃至越南的犯罪嫌疑人劝返,并为企业及时止损,有效震慑境外投资企业内部贪腐行为,为建立海外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助力企业走好“海外路”提供了经验。
四、海宁市公安局侦办的曹某职务侵占案
2023年7月以来,海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办一起涉外职务侵占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某利用其担任某公司外贸销售员的职务便利,在境外注册与其工作单位名称相似的4家“李鬼”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并收取货款,非法侵占公司财物970余万元,涉及业务单位200余家。目前曹某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五、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侦办的胡某科挪用资金案
2024年1月,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经侦大队接移送线索称,某公司出纳胡某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大量资金汇入个人银行卡内。经查明,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科在担任公司财务出纳期间,挪用公司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89笔资金合99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六、兰溪市公安局侦办的张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
2024年3月,兰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查,该公司品控负责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抽检环节帮助逃避监管,帮助李某、翁某在其运营的某互联网平台上大量供销假冒化妆品,张某等人从中收受贿赂金额总计550余万元。兰溪经侦大队对该案组织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涉假化妆品23万余件,涉假金额高达1.1亿余元。
七、衢州市公安局智造新城分局侦办的唐某林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
2024年1月,衢州市公安局智造新城分局破获某公司员工唐某林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赃挽损45万元。经查,2018年3月至今,该公司供应商利用采购、质检、仓储等岗位监督漏洞,以回扣的形式向公司相关人员大肆行贿,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八、三门县公安局侦办的袁某军等人职务侵占案
2023年12月,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案称,袁某军等人利用在某建筑公司负责管理承建高铁站预应力项目的职务便利,通过多造工人工资和多报工程量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达500余万元。三门经侦大队利用大数据及时研判,迅速抓获以袁某军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该案,并帮助企业追回损失约500万元。
九、温岭市公安局侦办的陈某职务侵占案
2024年1月,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帮助民营企业开展“内部贪腐犯罪预防”风险自查和“体检”时,获取一条某上市公司业务员职务侵占线索: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虚构业务单的方式套取公司资金,侵占资金达70余万元。温岭经侦大队迅速侦破案件,并帮助企业追回全部损失。
十、缙云县公安局侦办的刘某峰等人职务侵占案
2023年12月,丽水市缙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案称:某公司质检员刘某峰勾结公司客户以次充好,侵占公司钱财数额较大。经研判侦办,该案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企业追回全额损失150余万元,有效帮助报案公司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
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护企优商”十大典型事例
一、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深化“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建设
浙江公安经侦部门持续深化“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建设,出台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推进47个重点项目,全力服务保障浙江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护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以助企廉政警官队伍为依托,深入推进“百千万”培训计划,建成“安企共富”集成应用,推出《“亲”“清”警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健全执法权力运行体系和执法监督制约管理机制。品牌建设工作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金奖。
二、绍兴公安经侦部门推动构建“枫桥式”护企优商模式
绍兴经侦部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联企、护企、助企、惠企”发展新格局,不断深化“枫桥式”护企优商模式。开展“警企云”产业链风险预测,完善“枫桥护企在线”,创新推广“企情日记”,强化“以打护企”,强势推进系列专项行动,侦办侵企案件139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7.3亿元。“枫桥式”护企优商获评全省改革突破奖银奖、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
三、义乌市公安局打造国贸风险预警处置平台筑牢国际贸易“防火墙”
义乌市公安局运用法治思维观念,搭建“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及经济案事件预警平台”,结合“信息收集、防范案件、打击犯罪、管理服务”的“四位一体”工作闭环模式,实现“信息平台、服务平台、联动平台、智治平台”的“四台合一”,成功预防、处置了303起市场重特大合同诈骗案件及逃匿案事件,累计挽回损失6.3亿元,为国际贸易预警预防经济犯罪构筑了强有力的“防火墙”。
四、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公安逐浪数字经济大潮,聚焦“事前预防、事中引导、事后复盘”三环节,因地制宜扩充服务职能,研发“11087企业合规评测”小程序,打造合规引导品牌矩阵--杭州“滨企安”合规中心;因时制宜发挥防范职能,出台两份合规指引;因企制宜发挥治理职能,研发“滨企安”系统,组建专家团对企“问诊把脉”,开具防范指导建议函,全方位形成“矩阵+工具+举措”三位一体合规引导工作模式,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五、象山县公安局建立健全助企廉政警官团队工作模式
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积极响应省厅总队“助企廉政警官”建设部署,组建“1+2+N”模式的专业队伍,依托象山建筑、影视特色产业链条,率先成立宁波地区首个“助企廉政警官”示范点,承担帮扶企业廉政建设、打击内部贪腐犯罪、上门体检防范宣传、风险回溯行业预警等职能,全力打造惩治民企内部贪腐的专业护航力量体系。
六、湖州市公安局开展“啄木鸟”康企行动服务“两个健康”
湖州市公安局聚焦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所急所需所盼,联合市委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联印发出台了《关于服务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惩治和预防企业内部贪腐“啄木鸟康企”行动实施方案》,创新“啄木鸟康企”侦防体系,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服务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任务,系统培植法护营商新生态,大力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提质增效,切实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打造湖州服务营商环境“金名片”。
七、平湖市公安局“平商安”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平湖市公安局建设“平商安”为企服务中心,通过跨部门联勤办公区、涉企舆情监测区、风险防范指导区、信用修复区和“商晤仓”直播间等5大特色功能区域,构建事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事中涉企案件快侦快破,事后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指导的为企服务闭环工作模式,形成毗邻延伸、多元共治、直接便利的全链条为企增值服务新格局,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八、嵊州市公安局创新打造“企情日记 ” 构建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新生态
嵊州市公安局创新打造“企情日记”,系统搭建“一池三端三场景”应用架构,着力构建涉企问题多元归集、一站受理、流转交办、处置反馈、预警评估、源头治理的闭环链路,探索形成“惠企高效有感、警企清上加亲”的助企服务新生态。相关做法获评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省厅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优秀案例。
九、龙游县公安局推动涉企合法权益保障“一件事”改革
龙游县公安局推动“涉企案事件规范办理”强制入轨,出台优化涉企案事件办理10项机制25条举措,多跨联动13个部门,线上依托“安企直通车”,线下打造亲清助企中心、巾帼融治工作室等涉企服务网点,实现“滞后迟缓”向“联动快响”转变。今年以来涉企警情明显下降,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率及涉企案件侦数双上升。
十、温岭市公安局构建“4+3+1”助企廉政警官工作体系,助力企业内部贪腐风险防范
温岭市公安局全力构建“4+3+1”助企廉政警官工作体系,以盯牢企业内部制度建设、风险防范教育宣传、提升关键岗位员工职业能力、严打企业内部贪腐犯罪四个关键环节为核心,搭建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线上企安宝、涉案资金查控挽损三大服务保障平台,建强“助企廉政警官”专职服务企业队伍,助力企业内部贪腐风险防范。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