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1日讯(记者 包勇)今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建立健全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8月1日起将施行。
据了解,非居民用水主要包括工业、经营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市政、生态、消防用水等,还有包括洗车等特种用水。
早在2007年,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区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与17年前相比,此次《实施意见》使非居民用水定额更加精准。
比如,由城市供(节)水主管部门结合城市供水能力和用户近1至3年实际(合理)用水量等因素核定年用水定额;年用水量低于360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户,暂按每年3600立方米核定年用水定额等。
非居民用户在用水过程中,超过定额水量部分,除按规定水价缴纳水费外,对超定额用水部分加收累进价格,类似于居民常见的阶梯式用电制度。
比如,超定额20%(含)以下部分,按现行水价的1倍缴纳;超定额20%-30%(含)部分,按现行水价的2倍缴纳;超定额30%以上部分,按现行水价的3倍缴纳。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杭州将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以及对节水成效突出的用水户进行奖励,用于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
杭州水资源情况如何?为什么要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记者从杭州市林业水利局了解到,2023年,杭州市水资源总量达到115.2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113.6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少20.3%,比2022年偏少10.0%。
从用水上看,2023年杭州总用水量达29.1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28.6亿立方米,占总共水量得98.3%;从用水用途上看,生活用水量13.64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9.9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4.38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1.15亿立方米。
杭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施行,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杭州城市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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