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记者 孙婧宜 摄
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记者 孙婧宜 通讯员 董文骐)12月24日下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浙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理数、损失数、重大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12.2%、35.7%、51.8%,破案数、抓获数、追赃挽损数同比分别上升12.1%、17.7%、37.1%,实现了“三降三升”工作目标。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流江介绍,今年以来,浙江公安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紧扣电诈犯罪生态的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打击。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打击涉诈窝点1325个,涉诈黑灰产窝点1185个,追赃14.8亿元。共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2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45人。
面对技术进步的双刃剑,浙江公安坚持科技赋能提升技术反制能力,以“让诈骗短信收不到、诈骗电话打不进、诈骗网站登不上、被骗资金汇不出”目标,会同银行、通信等部门单位强化预警反制。今年以来,累计产出紧急资金预警15.3万条,识别涉诈号码275.7万个、含有诈骗内容链接的网站9.5亿个,全省案损百万元以上重大案件数、案损数同比分别下降51.8%、46.9%。
随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动员,浙江形成了浓厚的反诈氛围。当前,浙江已建设“浙里反诈”宣防阵地,组建专、兼职反诈宣讲员队伍3226支,共1.9万人,在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网点、商业街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设“反诈宣传角”6117个,建立省、市、县、镇街、村社、网格六级反诈预警劝阻专业队伍2685支,今年通过电话、见面劝阻工作避免群众损失40.7亿元。
虽然浙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电诈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当前电诈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诈工作仍然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
俞流江表示,从涉及浙江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看,刷单返利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虚假购物(服务)类、虚假征信类等5类犯罪为主要犯罪类型。其中,虚假投资理财类占案损百万以上重大案件比例达70%,诈骗分子通过婚恋、交友、租房和网络平台寻找受害者,通过微信、QQ等方式添加好友,并将自己包装成单身的成功人士。获取受害人信任后,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投资渠道等,引诱受害人进行投资,实施诈骗,受害人经济损失相对较大。
从犯罪手法看,犯罪集团善于利用FaceTime、屏幕共享等新技术新业态与受害人建立通联、窃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且诈骗“洗钱”手段也更加隐蔽,从原来通过银行卡转账,逐步转向上门取现金,蛊惑引导受害人购买、寄递黄金,以及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资金。
从诈骗组织形式看,有组织化特征日益明显。诈骗集团金主、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诱骗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同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指挥境内人员实施各类违法犯罪。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被称为电诈“工具人”,此类人员常通过提取现金,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发布广告链接赚取高额佣金等诸多形式为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接下来公安机关也对其采取严厉措施,比如,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
下一步,浙江公安机关将以开展“冬季行动”为契机,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不断建强专业队伍、优化专业机制、迭代专业手段、提升专业能力,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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