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1日讯(记者 李心怡 通讯员 市闻)3月20-21日,中日韩三方反垄断常态化交流会议在浙江召开。
此次会议是中日韩三方反垄断常态化交流机制建立后首次召开的线下交流会议。为何这场国际性会议首次召开选择在浙江?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
“终于在浙江拿下了今年第一个公开招标项目。”当在绍兴二院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公示上看到了自家企业的名字时,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区域负责人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在参与政府公开招投标时,难免因为是外地企业而处于劣势。但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柯桥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及时更改项目的招投标条件,删除了与项目竞标无关的参数证明要求,让招投标更加公平公正,才让我们脱颖而出。”
一些地方在政府项目招标中,会设置一些更利于本地企业中标的特定条件,这种地方保护和分割市场行为,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市场公平竞争。
为此,浙江颁布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更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建立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约谈通报机制和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健全规范政府行为的制度规则,不断强化公平竞争法治保障。
强化刚性约束,“自我审查”向“集中审查”转变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统筹效率与公平,是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追求的目标。
浙江全面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改革,对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统一审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由“自我审查”向“集中审查”转变。
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之前,企业去外地参加招投标,碰到招标方设置各种障碍是常有的事。有时要求投标企业在当地注册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有时要求在当地设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这意味着企业要多出各种负担,包括注册资本、租场地、聘人员等。
自2024年8月1日以来,浙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审查重大政策措施2000余件,率先实施分行业、分领域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试点,探索制定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指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强化增值服务,健全经营者集中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在规范政府行为的同时,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市场行为放任不管,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政府这双“有形之手”仍需积极作为。
浙江率先建立健全经营者集中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迭代“浙江公平在线”,贯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数据,将年营业额8亿元以上的省内企业全量纳入监测,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开展企业并购垄断风险预警,累计预警风险1444次、覆盖企业4428家次。
此外,浙江还建立了“双向直达”机制,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一对一评估垄断法律风险,累计辅导上市企业、平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5248家,行政指导医药企业72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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