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8日讯(记者 陈雷 通讯员 葛卓媛)为进一步培育浙江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近日,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外贸龙头企业“蛟龙行动”行动方案(2025-2028年)》(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从实施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行动、集聚发展行动、市场拓展行动、创新发展行动、优化提升行动、要素支持行动6大方面,提出21条具体任务,并明确到2028年,浙江将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30家以上、骨干型龙头企业300家以上、潜力型龙头企业3000家以上。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强化了外贸龙头企业的梯度培育、集聚发展和政策保障,其目标是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战略支撑力的外贸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在研发、设计、接单、生产、物流、结算等关键环节的运营水平,并围绕全省外贸产业带,区分生产、流通等不同类型,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外贸龙头企业。
细化到具体任务上,《行动方案》针对外贸主体提出分级分类的梯度培育机制,明确领军型龙头企业、骨干型龙头企业、潜力型龙头企业的差异化培育路径:增强领军型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塑造外贸龙头企业全球品牌影响力,打造中国品牌全球化样板,从产品出口转向“产品+技术+供应链+文化”出口;围绕细分行业和重点领域,提升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稳规模、优结构、抗风险的能力;针对潜力型龙头企业,则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促进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国际化发展。
在外贸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探索建设5个外贸龙头企业总部集聚区,支持领军型龙头企业在集聚区内建设总部大楼,设立研发设计中心、接单中心、收结汇中心、融资中心,提升全国范围内的集采能力,实现高效闭环的国际化供应链管理;同时利用集聚区服务资源集聚优势,打造公共服务平台,集成政府、法律、信保、银行、专项物流、精准营销、知识产权等服务功能,靶向政策解读,畅通市场信息交流;在招引企业上,鼓励各集聚区结合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加大出口导向型外资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招引力度,并招引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总部。
针对市场拓展,《行动方案》打出组合拳,一方面统筹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争订单行动,支持企业深耕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拓展东盟、中东、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市场;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直播+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三位一体发展,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并鼓励其加快营销子公司、分支机构、经销网络等营销体系建设,推动品牌出海。
为提升外贸企业出海竞争力,《行动方案》聚焦企业创新发展提出多项举措,如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企业主体,同时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百县千品万亿”行动,提升外贸龙头企业内外贸优势切换能力;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绿色产业外贸龙头企业,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运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研发设计,开展智能化、定制化生产等。
在外贸龙头企业优化提升方面,《行动方案》鼓励加强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梯队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建设自主品牌,培育“浙江精品”,提出到2028年,培育“浙江出口名牌”累计达到1300个以上,培育“浙江精品”50个以上。为提升产品竞争力,《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智能物联、生物医药与医疗机械、机器人与数控机床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引导相关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行动方案》还给予了实实在在的要素保障支持,包括为外贸龙头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确保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建立完善重点进出口企业“白名单”共享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全产业链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将外贸领域人才纳入人才需求目录和高层次人才目录,按规定给予人才落户、购房、就医及子女教育等政策待遇;进一步优化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办理流程,用好口岸签证机制和“白名单”管理机制,建立通关便利化制度,为外贸龙头企业出国境提供绿色通道等。
据介绍,《行动方案》将全方位营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开放环境,助力全省外贸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并为全省各地发挥外贸龙头企业作用、引导中小外贸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提供有效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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