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0日讯(通讯员 韩亚丽 陈彦峰 记者 陈雷)近日,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舟山市开展船用生物燃料油混兑出口业务,标志着全国首个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试点在舟山正式落地。这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重大改革成果,也是舟山在绿色低碳航运燃料领域实现突破的关键一步。
当前,全球船用燃料市场正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生物燃料油成为航运企业减排的重要选择。2024年底,国务院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舟山开展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和出口”。此次政策突破,不仅是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积极响应,更为舟山打造中国乃至东北亚重要的生物船燃油源地奠定了制度基础,是推动绿色船燃产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政策利好。
目前,舟山在监管政策、原料保障、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等方面,已具备较好的产业配套基础,不仅同步出台《舟山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监管方案》,针对重要的混兑调和原料生物柴油,目前总投资额17亿元的40万吨生物柴油加工项目已在舟山落地,为混兑调和提供关键原料。
此外,中化兴中等本地仓储物流企业已接到油库租赁与调和订单,质检、商检、金融等配套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完善。据企业测算,生物燃料油本地混兑调和相比进口每吨可节约成本约80美元,经济效益显著。
全国首个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试点的落地,将有力推动舟山在绿色船燃领域形成竞争新优势,为浙江省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新的动能。下一步,省市协同加快推进首单试点业务,力争在2月底前顺利落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