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当防卫,无罪。8月18日,陕西咸阳“非法强拆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生效,张恒被判无罪。
相信很多人对这件事还有印象,2023年4月1日清晨六点多,天刚亮,屋主还在休息,十多名男子驾驶轮式破碎机直接撞破张家院门、房门,持防暴盾、防暴叉和橡胶棍冲进屋里,还朝屋里喷灭火器粉。张恒父子被困在屋内,混乱中持自制长矛反击,致一名强拆人员当场死亡、三人受伤。案发后,张恒被羁押了900多天。检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中的防卫过当提起公诉。2026年8月7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正当防卫,无罪。
这起判决为什么站得住,说几个关键细节。
首先,法院的判断是从“不法侵害”的定性开始的。拆迁补偿没谈拢,行政程序还没走完,没有任何合法执行的依据,十多人就直接破门、持械、喷灭火器——这不是“执法”,是非法侵入住宅和暴力毁财。这一步确定了,屋主的反击才有了法律上的支点。
接下来对照《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三个要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图正当、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法院逐一过了一遍,结论都成立。破门闯入、喷射灭火器,侵害没有停止;张恒父子守在自己家里,是为了制止侵害;而争议最大的“必要限度”,法院用了另一种判断方式——不拿事后的冷静去要求一个处在恐惧中的人,而是回到当时的情境:当你清晨被机器轰鸣惊醒,十多个戴头盔、持钢叉的壮汉破门而入,满屋子干粉什么都看不清,你能精确算出“只伤人不杀人”吗?
法院这次在判断正当防卫时,分了三步走:把强拆定性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是全案的基石;然后对照正当防卫的三个要件逐项过,确认防卫行为合法有效;最后明确“必要限度”要看防卫人当时的具体情境,而不是用事后视角苛求细节,这是关键的一步。
判决同时驳回了死者家属260万元的民事索赔请求,10名强拆人员此前已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案件至此完成了完整责任闭环:不法暴力实施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
业界普遍认为,这份判决是典型的标杆型案例。它有力地否定了“谁死伤谁有理、结果倒推过错”的陈旧裁判思维,也警示所有主体:行政征收行为必须严守法治边界,任何打着拆迁名义、突破法定程序的暴力侵权行为,都将被法律否定评价。
对大众来说,这份判决最重要的一点是重申了一个常识:公民的住宅是宪法保护的私人领地,不容非法闯入。它给普通人一个明确的信号——面对持械入户的不法侵害,大可以挺直腰杆依法自卫。
当然,这份判决绝非鼓励冲突,而是在力量悬殊的不对等博弈中,给普通民众的人身权、财产权托底,让公众真正相信:遭遇不公时,法律永远是最可靠的依靠。
关注小新说,了解更多新闻。(文/廖君琳 李心怡 剪辑/实习生 李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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