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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说丨狂欢不能越界 热闹更要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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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1/03
18:38:58
2026-11-03 18:38:58 来源:浙江在线

  4个小时困在车里,车身被涂鸦、玻璃遭拍打、轮胎被放气。当起哄嬉闹越过边界,围堵、损毁车辆接踵而至,一场城市里的集体玩乐,演变成了针对普通人的侵扰事件。

  10月31日晚上,武汉江汉路,一名网约车司机按平台导航驶入一条并未实施交通管制的机动车道,被人流围困了约4个小时。车身被堆放饮料瓶和垃圾,有人按压轮胎气门芯,有人手拍后视镜,司机只能坐在车内,眼看着自己的车被人群当作“节日道具”肆意摆弄。随后,警方对涉事周某某予以治安处罚,对另外三人批评教育。

  当狂欢的人群把一辆正常通行的车辆变成集体取乐的对象,边界究竟是在哪一步被踩碎的?

  首先要厘清的是,“狂欢”不产生任何侵扰的豁免权。司机按导航驶入未管制路段,车辆拥有正当路权;拥堵的根源在于人群占道,而不是这辆“误入”的车。往车上扔垃圾、涂鸦、放气,民事上构成对财产权乃至人格尊严的侵害,行为人须赔偿清洗、维修费用及误工损失;行政上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可处拘留、罚款;如果损失达到追诉标准或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多人共同实施、具体侵权人难以逐一确定时,民法典第1170条还规定了连带责任的适用空间。“混在人群中”不是责任的消解器,恰恰是法律需要逐一厘清的对象。

  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普通人在狂欢场景中容易丢失边界感?在社会心理学中,“去个人化”提供了一个解释的框架:当人置身群体,匿名感上升,自我意识下降,个人基于羞耻、恐惧和道德约束的行为抑制被削弱,从而更容易做出独处时不会做的越轨行为。与此同时,“责任分散”让个体觉得“这么多人都在做,出了事也不只我一个”。起哄围观则进一步完成了从“看”到“做”的转化:有人施为,有人记录,有人喝彩,侵扰便从个人越轨变成了一场集体表演。司机被困四小时的漫长过程,正是这种心理机制持续运转、边界一寸寸后退的过程。

  责任划分也因此不能止于“抓了谁、罚了谁”。在群体性事件中,组织煽动者、积极实施者与一般围观者所处的地位并不相同。治安处罚和批评教育针对的是已查实的个体行为,而民事连带责任则为受害人提供了向共同侵权人求偿的通道。“法不责众”从来不是法律原则,只是违法者对自己的心理安慰。

  此外,大型聚集活动的管理责任不应缺位。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承办者负有告知交通管制、配备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妨碍安全行为的法定义务。一场预计吸引大量人流的活动,即便未达到法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许可门槛,组织方和交管部门对周边道路通行状况的预判、对导航平台的信息推送,也不该留下一段“无人预警、无人管制、无人疏导”的空白。让一辆网约车和一名司机,用4个小时的被困来承担管理缺位的代价,这显然极其不合理。

  狂欢的意义在于释放,而不是把另一个人变成释放的对象。大型聚集活动,事前要有风险研判预警,事中要有现场疏导、快速处置,事后要有责任追溯。无论是参与聚会狂欢的市民,还是城市治理的各方主体,都需警惕:有序的热闹才可持续,守住法律底线、尊重每一个普通人,一座城市的烟火气才会温暖而安全。

  关注小新说,了解更多新闻。(文/李心怡 剪辑/陈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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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新说责任编辑:黄泽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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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小时困在车里,车身被涂鸦、玻璃遭拍打、轮胎被放气。当起哄嬉闹越过边界,围堵、损毁车辆接踵而至,一场城市里的集体玩乐,演变成了针对普通人的侵扰事件。